政策解读
获嘉县关于《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 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 发布时间: 2022-08-30

一、《实施方案》出台背景和依据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根据《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工作实施方案》新政办〔2022〕55号文件要求,获嘉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出台《获嘉县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工作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出台意义

  “交房即交证”的实施,是对开发企业和项目建设各个环节的检验,有助于进一步规范开发企业,促使开发企业更加重视楼盘质量、项目监管和服务质量,最终以品质、口碑、业绩来赢得购房者。同时,简化了购房人的办证手续,便于业主办理落户、子女上学、抵押贷款等与房产有关的事宜,保障购房人权益及时实现。

   三、《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本方案主要包括四部分内容,分别为目标任务、适用范围、工作内容和保障措施。

  第一部分 目标任务

  通过规范新建商品房项目开发建设,不断增强群众幸福感;通过实行不动产登记主动提前服务,确保开发企业交房的同时即可交付不动产权证书,实现住权与产权同步;通过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

  第二部分 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我县城区内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新建商品房开发项目。且符合“交房即交证”的,开发企业可自愿申请

  第三部分 工作内容

  一是积极推进“交地即交证”登记模式。以营造优质营商环境、服务企业为抓手,进一步压缩不动产证书办理时间。凡住宅类项目,企业拿地后可享受交地即交证服务。二是全面推进交房即交证。以服务群众为着眼点,将各项专项验收作为前置条件,从根源解决当前房地产市场存在的楼盘质量、一房多卖等问题。通过测绘并行,联合验收的方式,联合住建局、自然局、政务大数据局、税务等多部门提前介入,进行联合验收,确保群众“交房即交证”。

  第四部分 保障措施

 “交房即”是不动产登记的新模式,相关审批部门需要推出新的理论、程序和做法,为切实保障该方案的实施,制定了具体的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自然资源、住建、税务等部门组成的“交房即交证”工作专班,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确保上下一盘棋、统筹推进。(二)落实主体责任。各房企在“交房即交证”中负主体责任,要在交房之前完成所有审批手续及税费缴纳,自觉履行为业主办证的义务,未办理完成竣工验收备案等相关手续的,不得交房。方案下发后,新办理商品房销(预)售手续的,购房合同(协议)中要有“交房即交证”的选项,供购房人自主选择。(三)强化交房监管。对交房时未完成竣工验收、规划核实等工作的,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要对房企进行约谈,引导购房人依法维权,并利用信用体系予以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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