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生二孩也能享生育险待遇 单独二孩没有晚育津贴
来源: 发布时间: 2014-06-18
     随着我省单独二孩政策的尘埃落定,符合规定生育“二孩”的,可以享受生育险待遇吗?近期,郑州市人社局不断收到参保职工、参保企业以及参保居民关于单独二孩生育保险待遇的咨询。昨日上午,郑州市人社局生育待遇处相关负责人做客12333热线,现场为市民解惑。
  【消息】

  单独二孩可享生育险待遇

  单独二孩,到底能不能享受生育险待遇呢?

  据郑州市人社局生育待遇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凡是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且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女职工,都可以享受生育相关待遇,而单独二孩现在已经属于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范畴。

  此外,女职工失业后生育也能享受生育险待遇,参加生育保险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女职工,与用人单位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在24个月未就业期间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将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同时,参加生育保险三年以上的女职工,与用人单位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就业,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也将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这些生育险的福利,无论是否单独二孩,只要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均能享受。

  【释疑】

  单独二孩没有晚育津贴

  那单独二孩享受的生育险待遇,和第一胎一样吗?

  据郑州市人社局生育待遇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最大的区别就是,单独二孩在享受产假和生育津贴上,跟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第一胎有所差别。

  根据《郑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规定:妊娠满28周以上生产或引产的,享受90天的生育津贴;难产的增加15天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晚育的增加90天的生育津贴。

  另外根据规定,能否享受晚育奖励,主要看夫妻中的女方是否符合以下条件:一、女方是第一次生育;二、女方的生育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三、生育时女方年龄达到24周岁。

  所以,根据以上规定,单独二孩将不能享受晚育奖励中的晚育假和因晚育增加的90天生育津贴。

  而在产假期间的住院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报销支付的比例和数额,均和其他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生育一致。如有其他问题,可拨打郑州市12333热线进行咨询。

  温馨提示

  生育险怎样申领

  有许多市民,对生育险的流程不太明白,对此,郑州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女职工怀孕5个月内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领取生育保险登记卡。前往时需携带准生证原价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价和复印件;社会保障卡、一寸彩色照片一张。

  此外,参保职工到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产前妊娠诊断、检查、住院分娩、流产、引产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应持本人社会保障卡、生育保险登记卡,确认生育保险待遇资格。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女职工(含男职工配偶)因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在异地发生的医疗费,以及因急诊、急救(包括出差、探亲、准假外出期间)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生育和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先由个人垫付后,持原始发票、费用明细、急诊证明、医学证明和计划生育相关证明材料,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