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河南启动经营权确权登记 农村可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
来源: 发布时间: 2014-09-10
     从2014年开始,我省将启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记者昨日获悉,省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了《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的意见》。
  郑州将选择1~3个村年内完成试点

  根据中央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政府提出,我省将按照“先试点探索路子、后全面推开”的总体思路,从2014年开始,在全省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

  其中,济源市和通许县、永城市、民权县、信阳市平桥区将在认真总结前期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力争2年内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任务。全省其他县(市)2014年将要求分别选择1~3个村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年内完成试点工作任务。

  可进行股份制改造 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

  该意见要求, 要在保持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的前提下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以已经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和已经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为基础,坚持“三不变、一严禁”,即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承包户承包地块、面积相对不变,二轮土地承包合同的起止年限不变,严禁借机违法调整和收回农户承包地。

  我省提出,按照中央要求,将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和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为基础,以已签订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发放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为依据,妥善解决遗留问题。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内容准确无误、手续完备、无任何遗留问题的,可直接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经济基础和群众思想基础好的村,也可直接进行股份制改造,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