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信息
政务信息【2013】第18期
来源: 发布时间: 2013-03-13
 
 
 
 
第十八期
 
 获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二日


 
 
 
突出重点  强化措施
我县连续8年荣获全市耕地保护先进单位
 
我县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保红线、保增长”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县域经济赶超发展,积极推进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健全完善耕地保护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土地管理制度,创新工作方式,耕地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近年来,我县先后荣获“全国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先进单位”、“新乡市十一五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先进单位”等称号,连续8年荣获“新乡市耕地保护先进县”,并在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中连续多年位居全市前列。
一、加强领导,完善耕地保护机制。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乡耕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实施“一把手”工程。出台《耕地保护目标考核办法》,把耕地保护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层层分解任务,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监控体系,确保耕地保护目标顺利完成。二是建立健全基本农田保护区用途管制、保护责任、环境保护、占补平衡、保护区内“八禁止”等相关制度,坚持用制度约束和规范行为,控制耕地转为非农用地,全面加强耕地保护。三是完善监测网络,设立违法占地及破坏耕地举报电话,建立县、乡、村三级监察网络体系,聘任专、兼职国土资源监察、巡查信息员 286人,对违法用地进行实时、全面监控。2012年,省国土厅授予我县土地热线12336“为民服务示范窗口”荣誉称号。
二、强化宣传,营造浓厚社会氛围。一是充分发挥各种新闻媒体、载体、宣传工具的舆论导向作用。利用“世界地球日”、“全国土地日”、“法制宣传日”、“科技活动周”等活动,采取出动宣传车、设立宣传台、摆放宣传展板、张贴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横幅等形式,深入基层和群众,广泛开展土地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做到家喻户晓。二是投资50余万元在醒目位置设立大型基本农田、耕地保护宣传塔,宣传公示基本农田保护相关内容和措施,营造耕地保护浓厚氛围,提高全民保护耕地的主动性和自觉性。2012年,共出动宣传车160余台次,设立咨询站220个,散发宣传单40余万份,印发《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万余册。
三、严格执法,坚决打击违法用地。一是严格审批程序,在交通、城建等基础设施建设、公益性事业建设、经营性用地开发中,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控制建设项目用地占用耕地,尤其是占用基本农田。二是组建联合执法队伍,实行由政府牵头,国土、规划、交通等部门联合执法的工作机制,对在集体土地特别是在基本农田上私建、乱建及破坏基本农田行为进行及时、有效查处。三是组织开展“违法违规用地专项整治”、“整治和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等专项活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用地行为,重点清理和查处违法违规供地、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未批先建、非法圈占集体土地、集体土地非法入市搞商品房开发、非法炒买炒卖土地牟取暴利等行为,形成了有效预防和打击违法用地的制度体系。2012年,共拆除违法、违章占地6宗110亩,复耕土地面积200余亩。
    四、统筹整治,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一是认真执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切实掌握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的执行情况,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优先安排招商引资项目用地和民生、基础设施用地。加大土地整理力度,挖掘城市存量土地潜力,确保占补平衡。二是破解资源管理难题,注重土地利用集约节约,探索资源利用新机制,科学规划,强化执法,规范管理,提高土地利用率,促进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2012年,我县荣获省级“节约集约模范县”先进单位称号。三是积极争取土地整治项目,10万亩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全面开工,完成总体工程进度95%,新增耕地面积1500余亩。以增减挂钩、人地挂钩先行先试为契机,积极探索,研究政策,争取更多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服务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和城镇化建设,创造更加宽松的用地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