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获嘉县人大2020年09号建议
来源: 发布时间: 2020-08-18

相关答复:

张洪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城乡居民医保及报销”的建议收悉。经与县卫健委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1、获得感差。2018年以前个人账户上有可用资金,最多时每人60元,2018年医保局接手后,取消账户资金,改为门诊报销60%,但有的人一年内没有病,不取药也不住院,到年底个人的账户就会清零,等于白交了一年钱,打消了群众缴费的积极性。

答复如下:2017年以前,城乡居民医保(原新农合)个人账户,在制度建立初期对培育个人参保意识、促进个人参保缴费、迅速扩大参保覆盖面等发挥了积极作用。但这一方式还存在一定局限性,而且随着居民医保筹资标准提高和保障能力增强,实践中其弊端逐步显现:一是额度很小,保障不足,实际上难以起到门诊保障的作用;二是共济能力差,仅限于个人或家庭使用,还削弱基金整体保障能力。

按照全省统一要求,新乡市对原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进行了整合,出台了《新乡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新政办[2016]149号),取消了家庭账户资金,实施了门诊统筹报销。城乡居民医保个人(家庭)账户取消并不会降低居民的医保待遇,常见病、多发病的门诊医疗费用均可报销。实施门诊统筹可促进居民对基层医疗服务机构的选择,形成小病不出村(乡)、大病进医院的合理分流;同时,门诊统筹工作的开展在确保基层医疗服务质量、提高居民对基层医疗服务的利用率、促进基层医疗服务机构的发展方面均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2、门诊报销不及时。2019年的报销从6月份开始只报销半年,2020年到现在已经是5月份了,还没有开始报销。

答复如下:

经落实,乡镇卫生院门诊统筹报销都是在元、2月份开始,今年村级门诊统筹个别乡镇开展较晚,原因有两个:一是由于今年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部分村卫生室门诊统筹报销开始较迟或未开始;二是政策因素。2017年以来,城乡居民医保实施市级统筹,省、市对门诊统筹的实施原则有明确的规定。门诊统筹资金按照“总额控制、包干使用、超额不补、额度内据实结算”的原则实施,乡村两级医疗机构开展门诊统筹不够积极,部分群众认识不到位,共济互助意识不强,把门诊统筹等同于个人账户看待,认为不使用吃亏的心理普遍存在,存在突击花钱、乱开药、乱检查等情况,对于医疗机构来说,控费较难,跟群众纠纷较多。下步医保部门将与卫建部门密切沟通,督促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合理开展门诊统筹工作,保障参保居民能及时享受医保待遇。

3、部分药品价格高、药品总类不齐全。比如复方丹参丸、麝香保心丸等基本药物,村卫生室的要比外面药店的高好几元;还有部分基本药品村级卫生室根本买不到。群众普遍认为看病贵、看病难。

答复如下:

(一)情况说明:1.关于你提出的药品贵,村卫生室比药店的贵,主要体现在有几种药品在药店同样的药品价位比村卫生室低,因此群众认为村卫生室药品价格高、比药店卖的贵;村卫生室是按照药品规定零差价销售。2.关于你提出的药品品种单一问题,主要体现在村卫生室基药药品多,非基药药品少,基药中感冒药就只有感冒清热颗粒,群众以前有购买快克、新伤风胶囊等药品,现在就只有感冒清热颗粒,因此认为品种少、不够用。

(二)根据河南省关于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豫卫药政[2019]1号文要求基本药物由政府确定价格、统一配送,并且规定基层医疗机构使用基本药物比率不低于70%。为了满足群众看病需求,河南省村卫生室基本标准要求药房药品不低于185种。按照相关规定政府要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投入力度,提高实际保障水平,进一步医保完善支付政策,调整医保药品品种目录,增加常用药品品种,满足群众需求。组织相关部门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及药品市场的监督管理,推进药品集中采购,降低成本,减少患者药费支付,增强群众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