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世合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智慧型农民创业园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1、落实政策文件精神。土地是国家的宝贵资源。规范管理土地利用,优化土地审批流程,对于科学规划土地开发、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具有重要意义。严格按照最新的土地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依法依规做好项目用地审查报批,落实好上级各项政策,保障项目用地。
2、明确各类土地审批流程。进一步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精神,规范相关土地审批事项,提高土地审批速度,规范权力运行,为社会经济发展进一步提供坚实的用地保障,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明确各类土地审批流程,确保项目及时落地。
3、推进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将进一步强化对近期出台的土地政策文件宣传力度,以政务公开、深入基层宣讲、网络平台等形式进行解读。同时,依托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电话等多个政民互动交流渠道,为企业提供一对一政策咨询和解读服务。
获嘉县自然资源局
张世合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智慧型农民创业园发展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您提出的“环保部门对于环保审批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适当放宽,吸引更多的企业入驻”的建议,局领导组织相关业务科室,研阅环保审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从以下几方面优化环评审批。
一、持续优化环评审批政策。生态环境部积极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及时修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进一步规范环评分类管理,促进中小微企业绿色发展,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遵循聚焦重点、科学合理、宜简则简,制度衔接原则。一是名录之外无环评,对《名录》中“未作规定的建设项目,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二是对不涉及主体工程的改扩建项目的环评进一步作出界定,三是降低部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共有51个二级行业不同程度简化;如“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除外”等建设项目无需编制环评。
二、积极出台惠企政策。省生态环境厅进一步深化改革,优化环评管理。一是进一步扩大环评文件告知承诺范围。结合我省环评文件告知承诺审批试点经验,将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水利、基础设施、交通等项目以及位于市级以上产业园区、符合园区规划环评的酒类制造、卷烟制造、木材加工、金属制品等工业项目纳入环评文件告知承诺审批范围。二是实施环评审批绿色通道。对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重大投资项目实施即报即受理即转评估,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实现环评审批“一网通办”“一次不跑”。
三、及时调整更新审批底线清单。新乡市生态环境局按照最新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2024年2月对《新乡市生态环境总体准入清单》进行了更新调整。根据《河南省2023年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豫环委办〔2023〕4号,优化涉VOCs项目的管控要求,将原来管控要求“新建涉VOCs排放的工业企业要入园区,”调整为“城市建成区严格控制生产和使用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建设项目”。放宽了涉VOCs企业准入门槛。
四、下一步,我局将紧盯项目建设。提前介入,跟踪服务,牢固树立服务跑在审批前的理念,为我县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新乡市生态环境局获嘉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