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长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在仁爱路与陈太线十字路口设置红绿灯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的业务中不涉及交通红绿灯事项,应该属于公安交警部门管辖。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以后工作中继续关注农村公路事业的发展,多提宝贵建议。
获嘉县交通运输局
您提出的关于“在仁爱路与陈太线十字路口设置红绿灯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仁爱路交通流量较大,紧邻陈孝村,存在突出的安全隐患。在前期的工作中,交警大队已多次向交通运输局、太山镇政府等相关单位反映,建议在仁爱路与陈太线交叉口安装交通信号灯。但由于种种原因,该项工作的推进力度进度缓慢。下一步,我局交警大队将进一步加大与相关单位的反映力度,争取尽快在该路口完善交通信号灯的设置。
获嘉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