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出租屋消防安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1、根据获编[2023]10号文件,出租屋的消防执法权已下放至各乡镇,我单位充分发挥县消安委办公室职能,发动乡镇政府组织安委办、综治办、社区、巡防、物业、保安等力量,对辖区出租房屋开展进门入户式的防火检查和宣传提示,督促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督促出租房屋出租人、承租人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并规范落实消防管理制度。
2、联合乡镇消防安全服务中心、公安派出所指导督促出租房屋业主或管理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租赁用户用火用电等行为。
3、在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居民小区和出租房集中区域精准推送用火用电用气和逃生自救、报警疏散等常识,提醒群众注意消防安全。
4、欢迎各位代表对我大队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对我县消防安全共同治理,确保我县火灾形势持续平稳。
获嘉县消防大队
王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出租屋消防安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建议加大对出租房屋的管理力度,对于促进我县出租房屋管理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为切实加强出租房屋管理,我局结合出租房屋的现状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坚持日常管理和适时组织开展清理清查行动相结合,加大对出租房屋的管理力度。
一是走访排查,开展整治管理。辖区民警在开展日常工作时,对辖区内住宅小区、出租房屋集中的城中村进行入户走访,对出租房屋开展排查清理整治。
二是落实责任,严查违法行为。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内进行安全检查时,督促辖区内用工单位、中介、房屋出租人等落实出租房屋管理责任。
三是广泛宣传,提升守法意识。派出所社区民警在辖区居民群、小区物业群等开展宣传,提升房屋出租人、承租人主动履行治安责任、主动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出租房屋管理工作意识。
再次感谢您继续关注公安出租房屋管理工作,并提出更多更好的建议,以帮助我们改进工作,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治安环境。
获嘉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