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获嘉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获嘉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发展规划(2016-2020年)》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获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29日
获嘉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发展规划
(2016——2020年)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促进我县医疗卫生资源进一步优化配置,提高服务可及性、能力和资源利用效率,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全市服务业健康快速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的战略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现 状
经过长期发展,我县已经建立了由县级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等组成的覆盖城乡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截止2015年底,我县有医疗卫生机构475个,其中县级医院2个,乡镇卫生院14个(含3个非建制乡镇卫生院),村集体卫生室及个体诊所458个(村集体卫生室222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2个,社会办医疗机构2个(二级医院1个,一级医院1个);卫生技术人员1726名;床位1580张, 每千口常住人口拥有医疗卫生机构床位3.9张、执业(助理)医师1.48名、注册护士1.48名。2015年全县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76.5万人次 ,住院人数42650人。
但是,医疗卫生资源总量不足、质量不高、结构与布局不合理等问题依然突出。
一是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相比,医疗卫生资源总量相对不足,质量有待提高。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护士数、床位数相对较低。
二是资源布局结构不合理,影响医疗卫生服务提供的公平与效率。偏远地区及原撤并乡镇辖区医疗卫生资源质量较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不足,利用效率不高。中西医发展不协调,中医药特色优势尚未得到充分发挥。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发展相对滞后。公立医疗机构所占比重过大,资源要素之间配置结构失衡,医护比仅为1:1.04,护士配备严重不足,儿科、康复、老年护理等领域服务能力较为薄弱。
三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碎片化问题突出。公共卫生机构、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机制不健全,缺乏联通共享,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合作不够、协同性不强,服务体系难以有效应对日益严重的慢性病高发等健康问题。
四是公立医院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科学的补偿机制尚未建立,存在片面追求床位规模,竟相购进大型设备,忽视医院内部机制建设等粗放式发展问题。
第二节 形势与挑战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发展面临新的历史任务,要在“病有所医”上持续取得新进展,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经济社会转型中居民生活方式的快速变化,使慢性病成为主要疾病负担。随着医疗保障制度逐步完善,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医疗服务需求将进一步释放,医疗卫生资源供给与卫生需求不断增长之间的矛盾将持续存在。
近年来,随着县城和农村小城镇建设的快速发展,人口加速聚集,我县城镇化率不断提高,部分区域医疗卫生资源供需矛盾将更加突出,医疗卫生资源布局调整将面临重大挑战。
另外,随着我县老年人口快速增长和农村大量青壮年劳动人口从农村迁入城市和城镇,农村老龄化进程与家庭小型化、空巢化相伴随,与经济社会转型期各类矛盾相交织,医疗服务需求将急剧增加。老年人口医养结合需要更多卫生资源支撑,康复、老年护理等薄弱环节更为凸显。
第二章 规划目标和原则
第一节 目 标
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构建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实现2020年基本建立覆盖全县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人民健康水平持续提升奠定坚实的医疗卫生资源基础。
2020年全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资源要素配置主要指标
主要指标 |
2020年目标 |
2015年现状 |
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张) |
4.9 |
3.9 |
其中:县级医院(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 |
2.2 |
2.05 |
妇幼保健院 |
0.3 |
0.27 |
乡镇卫生院 |
1.2 |
0.96 |
社会办医院 |
1.2 |
0.62 |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
2 |
1.61 |
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人) |
2.5 |
1.68 |
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 |
0.83 |
0.65 |
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人) |
2 |
1.4 |
医护比 |
1:1.25 |
1:1.04 |
县办综合性医院适宜床位规模(张) |
500 |
500 |
第二节 原 则
一、坚持健康需求导向。以健康需求和解决人民群众主要健康问题为导向,以调整布局结构,提升能级为主线,适度有序发展,强化薄弱环节,科学合理确定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数量、规模及布局。
二、坚持公平与效率统一。优先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促进公平公正。同时,注重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与使用的科学性与协调性,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实现公平与效率的统一。
三、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切实落实政府在制度、规划、筹资、服务、监管等方面的责任,维护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大力发挥市场机制在配置资源方面的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四、坚持系统整合。加强全行业监管与属地化管理,统筹城乡、区域资源配置,统筹当前与长远,统筹预防、医疗与康复,中西医并重,注重发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整体功能,促进均衡发展。
五、坚持分级分类管理。充分考虑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医疗卫生资源现状,统筹不同区域类型、层级的医疗卫生资源的数量和布局,分类制定配置标准。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着力提升服务能力和质量;合理控制公立医院资源规模,推动发展方式转变;提高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第三章 总体布局
第一节 机构设置
县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主要包括县级公立医院(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社会办医院、乡镇卫生院、村集体卫生室、个体诊所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包括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急救、综合监督执法、计生技术服务等)。
第二节 床位配置
到2020年,县域内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控制在6张,其中医院床位数4.8张(县办公立医院3.3张),按照每千常住人口不低于1.5张为社会办医院预留规划空间,乡镇卫生院床位数1.2张。
第三节 信息资源配置
到2020年,实现全县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三大数据库基本覆盖全县人口并信息动态更新,全面建成互联互通的国家、省、市、县四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实现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综合管理等六大业务应用系统的互联互通和业务协同,积极推进居民健康卡与社会保障卡、金融IC卡等公共卫生服务卡的应用集成,实现就医“一卡通”。依托国家电子政务网,构建与互联网安全隔离,联通各级平台和各级各类卫生计生机构,高效、安全、稳定的信息网络。实现各级医疗服务、医疗保障与公共卫生服务的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
第四节 其他资源配置
一、设备配置
根据功能定位、医疗技术水平、临床学科发展和群众健康需求,坚持资源共享,引导县域内医疗机构合理配置适宜设备,逐步提高国产医用设备配置水平,降低医疗成本,加强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和准入管理,严控公立医院超常装备。
二、技术配置
健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和管理制度,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围绕我县常见疾病和人民群众健康问题,加快适用技术的推广。加强对临床专科建设发展的规划引导和支持,提高我县专科水平。注重中医临床专科建设,强化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应用。
到2020年全县14所乡镇卫生院都要至少建成1个具有一定区域影响力的特色专科,县人民医院肾内科和县中医院骨伤科建设成为省级重点专科。
第四章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第一节 医 院
一、公立医院
(一)功能定位
县办公立医院主要承担县级区域内居民的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急危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培训和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相应公共卫生服务职能以及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等工作,是政府向县级区域内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载体。
(二)机构设置
在县级区域依据常住人口数,原则上设置1个县办综合医院和1个县办中医类医院。
(三)床位设置
按照2020年我县预计城乡常住人口50万人(含常住流动人口),每千常住人口2.0张,设置公立医院床位数1000张,其中县人民医院500张,县中医院500张。
(四)我县县办公立医院正在和拟实施的重大项目
完成县人民医院老病房楼和医技楼的升级改造,完成县人民医院后院后勤服务区和家属住宅区的改造,向北打通医疗救护绿色通道;完成总投资1.5亿元,占地近100亩,总建筑规模为6万平方米的中医院整体搬迁项目。
二、社会办医院
社会办医院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医疗服务需求的有效途径。社会办医院可以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与公立医院形成有序竞争;提供高端服务,满足非基本需求;提供康复、老年护理等紧缺服务,对公立医院形成补充。
到2020年,按照每千常住人口不低于1.5张床位为社会办医院预留规划空间。放宽举办主体要求,进一步放宽合作办医条件。放宽服务领域要求,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领域,都要向社会资本开放。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医疗机构。引导社会办医院向高水平、规模化方向发展。支持社会办医院合理配置大型医用设备,对具备相应资质的社会办医院,按照规定予以批准,提高审批效率。
完善配套支持政策,支持社会办医院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完善规划布局和用地保障,优化投融资引导政策,完善财税价格政策,社会办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加强行业监管,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
正在和拟实施的社会办医院重大项目:完成总投资2000万元,总建筑面积1.3万平方米的红十字医院新病房楼建设,实现红十字医院与位庄乡卫生院的完全剥离;完成总投资1000万元,总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的获嘉学文仁康医院门诊病房综合楼建设项目;单独设置获嘉县马氏荣平医院,实现与黄堤镇卫生院的剥离。
第二节 基层医疗机构
一、功能定位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主要职责是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以及部分疾病的康复、护理服务,向医院转诊超出自身服务能力的常见病、多发病及危急和疑难重症病人。在县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包括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等。
乡镇卫生院负责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及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护理、康复等综合服务,并受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辖区内的公共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对村卫生室的综合管理、技术指导和乡村医生培训。乡镇卫生院分为中心乡镇卫生院和一般乡镇卫生院,中心乡镇卫生院除具备一般乡镇卫生院的服务功能外,还应开展普通常见手术等,着重强化医疗服务能力并承担对周边区域内一般乡镇卫生院的技术指导工作。
村卫生室在乡镇卫生院的统一管理和指导下,承担行政村范围内人群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普通常见病、多发病的初级诊治、康复等工作。
其他门诊部和个体诊所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居民健康需求,提供相关医疗卫生服务。政府可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对其提供的服务予以补助。
二、机构设置
乡镇卫生院按照乡镇行政区域或一定服务人口进行设置。到2020年,实现政府在每个乡镇办好一所标准化建设的乡镇卫生院。全面提升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和水平,综合考虑城镇化、地理位置、人口聚集程度等因素,选择三分之一左右的乡镇卫生院(亢村、中和、徐营、照镜)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按照中心乡镇卫生院标准建设。
合理确定村卫生室的配置数量和布局,根据乡镇卫生院覆盖情况以及服务半径、服务人口等因素合理设置。原则上每个行政村应当设置1个村卫生室。鼓励在新型农村社区合并建设覆盖所有被整合村庄的新型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到2020年,全县所有规划建设的新型农村社区要全部建成社区卫生服务站。
个体诊所等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设置,不受规划布局限制,实行市场调节的管理方式。
三、床位配置
按照所承担的基本任务和功能合理确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规模,重在提升床位质量,提升使用效率。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1.2张(共600张),重点加强护理、康复病床的设置。
四、我县正在和拟实施的基层医疗机构项目
加强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完成城关镇卫生院东迁至福禄东苑社区,史庄镇卫生院西迁至湖畔社区,大呈卫生院迁至锦华新城社区,位庄乡卫生院迁至弘晟社区和亢村镇金水区“飞地”经济开发园区亢村卫生院分院等建设任务。在完成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加强乡镇卫生院院内硬化、绿化、美化、亮化,实施精细化管理,为辖区群众提供环境优雅、舒适卫生的服务环境。
加强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在已完成的55个标准化村卫生室的基础上,继续加大争取项目资金力度,到2020年再争取100所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资金(500万元),使标准化村卫生室覆盖到每个行政村。
第三节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一、功能定位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是向辖区内提供专业公共卫生服务(主要包括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急救、综合监督执法、计划生育、出生缺陷防治等),并承担相应管理工作的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主要包括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急救中心等,原则上由政府举办。
县办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主要职责是完成上级下达的指令性任务,承担辖区内专业公共卫生任务以及相应的业务管理、信息报送等工作,并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相关公共卫生工作进行技术指导、人员培训、监督考核等。
二、机构设置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按照辖区内常住人口数、服务范围、工作量等因素,合理设置,县级行政区划内同类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原则上只设1个。县级以下由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计划生育服务室承担相关工作。
县级行政区划内只设1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不再单设其他专病预防控制机构。
规划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机构的设置,由其承担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任务。
县妇幼保健院机构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予以整合,成立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整合乡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与乡(镇)卫生院的妇幼保健职能,村级保留村卫生室和村计划生育服务室,共享共用。
县“120”急救指挥中心和院前急救网络医院共通建成完善的急救网络。
三、我县正在和拟实施的专业公共卫生项目
县疾病控制中心要在巩固全国慢病示范县成果的基础上,依托上级疾控部门和科研院校牵头联合县域内二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完成心血管病高危人群早期筛查与综合干预项目。
完成卫生计生综合执法机构的整合,完成省级“示范卫生监所”的创建。
完成县妇幼保健院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的整合,在县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现址建设建筑面积6500平方米,总投资1500万元的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综合楼。
第五章 卫生人才队伍
第一节 人员配备
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2.5人,注册护士数达到3.14人,医护比达到1:1.25,公共卫生人员数达到0.83人,人才规模与我县人民群众健康服务需求相适应,城乡医药卫生人才分布趋于合理,各类人才队伍统筹协调发展。
一、
县办公立医院
以执业(助理)医师和注册护士配置为重点,以辖区居民卫生服务需求和医师标准工作量为依据,结合服务人口、经济状况、自然条件等因素配置医生和护士的数量,合理确定医护人员比例,按照医院级别与功能任务的需求确定床位与人员配比。
二、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基层卫生人员数达3.5人以上,在我县初步建立起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全科医生制度,基本形成统一规范的全科医生培养模式和“首诊在基层”的服务模式,全科医生与城乡居民建立起比较稳定的服务关系,基本实现全县城乡每万名居民有2-3名合格的全科医生。全县按照每千服务人口不少于1名的标准配备乡村医生,每所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乡村医生执业。
三、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达到0.83人。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员按照县域内常住人口1.75/万人的比例核定。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占编制总额的比例不得低于85%,卫生技术人员不得低于70%。
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机构应当根据当地服务人口、社会需求、交通状况、县域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以及承担的功能任务等合理配备人员,机构中卫技人员比例应当不低于总人数的80%。
急救中心人员根据县域内服务人口、年业务量进行配备。
第二节 人才培养
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健全在岗培训制度,鼓励乡村医生参加学历教育。充分利用好为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基层医疗机构全科医生培训和县办医院专科特设岗位计划,鼓励和吸引大中专毕业生和医务人员到基层工作。加强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高层次医药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开发护理、儿科、精神科等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大力支持中医类人才培养。
第三节 人才使用
健全以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完善岗位设置管理,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原则上不低于80%),推行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以服务质量、服务数量和服务对象满意度为核心,以岗位职责和绩效为基础的考核和激励机制,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人员收入分配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成绩的医药卫生人才倾斜。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用人单位和社会资助为辅的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投入机制,优先保证对人才发展的投入,为医药卫生人才发展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创新县办公立医院机构编制管理,合理核定公立医院编制总量,并进行动态调整,逐步实行编制备案制,探索多种形式用人机制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
第六章 功能整合与分工协作
建立和完善县办公立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及社会办医院之间的分工协作关系,整合县域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功能,为全县人民提供系统、连续、全方位的医疗卫生服务。
第一节 防治结合
县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要对县办综合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社会办医院开展公共卫生服务加强指导、培训和考核,建立信息共享与互联互通等协作机制,进一步明确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各级医疗机构的职责,着力做好高血压、糖尿病、肿瘤等慢性病的联防联控工作,将结核病、艾滋病等重点传染病以及职业病、精神疾病等病人的治疗交具备治疗条件的医疗机构开展,强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医疗机构公共卫生工作的技术指导和考核,卫生监督部门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
县域内各医疗机构要依托相关科室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密切合作,承担辖区内一定的公共卫生任务和业务指导。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队伍建设,拓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功能,确保各项公共任务落实到位,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中的作用,积极发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
第二节 上下联动
建立并完善分级诊疗模式,建立县域内县办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分工协作机制,逐步实现县域内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上下联动、急慢分治。
控制县办公立医院普通门诊规模,支持和引导病人优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逐步承担县办公立医院的普通门诊、康复和护理等服务,推动全科医生、家庭医生责任制,逐步实现签约服务。推进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
县办公立医院要通过技术支持、人员培训、管理指导等多种方式,帮扶和指导与之建立分工协作关系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高其服务能力和水平,允许县办公立医院医师多点执业,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到基层。县办公立医院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转诊预约挂号服务,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转诊病人优先安排诊疗和住院;将恢复期需要康复的病人或慢性病病人转诊到病人就近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第三节 中西医并重
坚持中西医并重方针,以积极、科学、合理、高效为原则,做好中医医疗服务资源配置,充分发挥中医医疗预防保健特色优势,加快中医医疗机构建设与发展,加强县级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临床科室和中药房设置,增强中医科室服务能力。充分利用我县被省确定为“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县的有利契机,用好项目资金,加大8个乡镇卫生院和360个村卫生室、诊所中医药投入力度,配置相关设备,搞好适宜技术推广。到2020年,使县中医院能够开展45项中医药适宜技术。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开展6种适宜技术,所有村卫生室具备与其功能相适宜的中医药服务能力。
第四节 多元化发展
加强社会办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协同发展,提高医疗卫生资源的整体效率。鼓励公立医院与社会力量以合资合作方式共同举办新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满足群众多层次医疗服务需求,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中医类专科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以及口腔疾病、老年病和慢性病等诊疗机构,鼓励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诊所。支持医疗机构加强重点专科建设,引进和培养人才,加快实现与医疗保障机构、公立医疗机构等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
第五节 医养结合
推进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等加强合作,推动中医药与养老结合,充分发挥中医药“治未病”和养生保健优势。建立健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之间的业务协作机制,增强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便捷、优先优惠医疗服务能力。支持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设置养老床位。统筹医疗服务与养老服务资源,合理布局养老机构与老年护理院、康复机构等,形成规模适宜功能互补、安全便捷的健康养老服务网络。
到2020年,全县所有养老机构实现与医疗机构的业务协作机制。规范提高太山乡卫生院老年康复护理院,结合县中医院整体搬迁,建成我县集康复、理疗、养老为一体的中医康复理疗中心。
第七章 实施保障与监督评价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
区域卫生规划是政府对卫生事业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要切实加强对区域卫生规划工作的领导,把区域卫生规划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列入政府工作目标和考核目标,建立问责制,要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中统筹考虑医疗卫生机构发展需要,合理安排用地供给,优先保障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用地。
二、
政府责任
县级政府按照所在地市的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要求,负责辖区内县办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机构的设置。
三、
政府组成部门职责
卫生计生方面,要制定县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并适时进行动态调整;在发展改革方面,要将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安排,依据规划对新改扩建项目进行基本建设管理,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在财政方面,要按照政府卫生投入政策落实相关经费;在城乡规划和土地管理方面,要依据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审批建设用地;在机构编制方面,要依据有关规定和标准统筹公立医疗机构卫生机构编制;在社会保障方面,要加快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其他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做好相关工作。
第二节 创新体制机制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县域内卫生规划的实施创造有利条件。要建立和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机制,明确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地位。切实落实对公立和社会办非盈利性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政策。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健全网络化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运行机制,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加快县办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合理的补偿机制、科学的绩效评价机制和适应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推进管办分开、政事分开,实行医药分开。加快发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商业健康保险,建立完善以基本医保为主体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建立更加合理的医保付费机制,加强医疗卫生全行业监管。推进医疗责任保险,医疗意外保险等多种形式的医疗执业保险,加快发展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第三方协调机制,完善医疗纠纷处理机制。
第三节 加大资源调整力度
按照严格规划增量、科学调整存量的原则,合理确定县域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数量和布局,采取多种措施推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布局和结构的优化调整。合理把控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床位规模、建设标准和大型设备配置。对县城新建小区、农村新型社区等医疗服务薄弱区域,有计划、有步骤建设设置医疗卫生机构,满足群众基本医疗卫生需求。重点加强中医、儿科、妇产、精神卫生、传染病、老年护理、口腔、康复等薄弱领域服务能力的建设,优先加强县级医院服务能力,提高县域医疗能力和水平。强化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2020年达标率要达到9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