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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2-05-24 成文时间: 2022-05-24
获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获嘉县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县政府 发布时间: 2022-05-24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产业集聚区(西工区)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获嘉县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获嘉县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4日

 

 

 

 

 

获嘉县灾后恢复重建项目

实施方案

    2021 年 7 月 17 日至 7 月 23 日,新乡市持续遭遇极端强降雨,导致新乡市严重洪涝灾害,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产生活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影响。为加快推进我市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全面恢复生产生活秩序,推动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河南郑州等地特大暴雨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和省、市关于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保障安全、改善民生” 为核心,以“恢复重建、长远发展”为主题,发扬自力更生、 艰苦奋斗精神,因地制宜、精准施策、有序实施,扎实完成城乡居民住房,公共服务设施、重大基础设施等领域灾后恢复重建任务,尽快恢复灾区生产生活秩序,提高自我发展能力,重建美好家园。

    (二)重建原则

1.生命至上,安全第一

    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从理念上强化为民保平安、为民谋幸福的责任感使命感,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决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要求落到实处。

2.民生优先,救急先行

    把保障民生作为恢复重建的基本出发点,优先恢复重建受灾群众住房、饮水等民生工程,抓紧恢复医院、学校、水利、交通、通信等,改善城乡居民基本生产生活条件。

3.功能完善,提升能力

    坚持把补齐短板弱项作为灾后恢复重建的关键,充分考虑今后可能面临的各类自然灾害,理清漏项、盲区,前瞻规划、科学设计,健全应急调度管理机制,提升灾害监测预警、工程防御、应急处置等能力。

4.统筹兼顾远谋近施

    着眼未来发展需要,适度超前考虑,将灾后恢复重建与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十四五”规划、经济高质量发展等紧密衔接,统筹兼顾、远谋近施,为灾区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5.协同推进,创新机制

    健全统筹指导、政府承担主体责任、灾区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对口支援作用,合力推进恢复重建。

      (三)重建目标

    2021年内受灾地区的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及水利、交通等重大基础设施的除险加固和基本功能全面修复,完成村民住房重建安置,灾区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基本恢复到灾前水平。

    按照“全领域、全覆盖、全提升”总体要求,2023年 8 月之前恢复重建类项目全部完成。坚持“项目为王”,积极实施能力提升工程项目,至2024年,灾区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得以恢复并超过灾前水平,全县总体抗灾防灾能力大大提高,城市的“韧性”进一步增强,在防范化解灾害风险、筑牢安全发展基础等方面走在全县前列,努力建设成一个“新获嘉”。

    二、恢复重建任务

   (一)居民住房

1.农村住房

    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全面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和经过培训的乡镇村干部开展农村受灾住房安全排查评估鉴定,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鉴定机构对初判存在安全隐患的住房进行安全鉴定并出具鉴定报告。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在科学规划论证、集约用地基础上,严格工程质量标准,选择采取维修加固、原址重建、易地重建安置的方式推进农村居民住房恢复重建。

    2021年12月底前全部完成维修加固、原址重建主体建设任务;确保受灾村民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恢复到灾前水平。责任单位:住建局、县应急管理局

   (二)基础设施

1.水利工程

    切实加快水毁水利工程修复。进水库、堤防、护岸、 水闸、供水等水毁工程的修复重建,对排查发现的水库、堤防、护岸、水闸、供水等水毁工程,建立工作台账,确保于2022年汛前全部完成修复,加强河流行洪空间整治和水库防汛调度管理,保障防洪工程度汛安全。

    (1)河道堤防设施修复。加快实施大沙河、大狮涝河、共产主义渠、西孟姜女河等河道工程修复,恢复工程设计标准要高,超过原有防洪功能。

    (2)水闸设施修复。以现行工程设计规范、标准为依据,对闸室、进出口翼墙、消能工等水毁工程进行修复,修复位庄闸、马场闸、位照引水闸等3处水毁水闸, 恢复水闸原有功能。

    (3)农村供水安全设施修复。加快修复重建受灾地区的村庄供水工程。全力推进狮子营供水站、孙庄村供水站、中马厂供水站、南马厂供水站等32个农村供水工程,提高城乡供水安全保障能力,保证灾区人民正常生活秩序。

谋划实施防洪能力提升工程。按照“消隐患、提标准、强弱项”的思路,进一步提升洪涝灾害防御能力。推动实施大沙河段、大狮涝河、共产主义渠等河流河段进行河道、防洪堤坝等,系统解决区域排水不畅,河道淤积、泄流能力不足等问题。

    持续提升防灾减灾保障能力。谋划实施农村基层防汛预警系统、山洪灾害预警系统等项目,补充各类防汛抢险物资,全面提高水灾害防御水平。提高监测预警预报信息化建设,实施气象、水文测报能力工程,优化监测站点布局,完善监测预警预报体系。同时,在保障防洪安全的前提下,根据来水预测情况,科学调度水利工程,合理利用雨洪资源,统筹做好防汛和蓄水保水工作。(责任单位:水利局、县应急管理局

2.交通设施

全力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坚持“先通后畅”原则,恢复 现有道路基本功能,整治修复受损路段,加固受损桥涵,修复受损交通场站及相关附属设施。农村公路要确保受灾乡村至少有一条顺畅出口路,坚决守住已脱贫村不因交通问题返贫的底线。一般水毁路段及设施2021年10月底前、较大水毁路段及设施 2021年12月底前、严重水毁路段及设施2022年12月底前完成恢复重建,路容路貌、通行能力、服务质量恢复至灾前水平。

着力增强交通系统韧性。取加强设计深度,合理设置 防排水设施等措施,推进交通基础设施改造提升,最大限度提高其安全性、耐久性和涉水标准。在“十四五”期间及以后有序实施一批完善网络、提升效能项目,构建多通道、多方式、多路径综合立体交通网络,增强综合交通网韧性,提高突发事件下交通系统可替代、可修复、抗灾毁能力。(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

3.市政设施

提标修复道路桥涵设施。坚持“先修复、后提升”的原则,按照不低于设施原有水平的要求,全面修复受灾地区损毁道路、桥梁、地下通道。全面开展市政道路、桥梁、地下通道的病害、隐患排查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建立工作台账,并按照国家行业现行规范标准的高值组织展开改重造、重建。2022年12月底前完成受损市政道路基础设施修复、加固工作,确保群众出行安全。

加快供水设施恢复改造尽快修复取水泵站、输配水管网等供水设施,确保城镇主要供水水源和输水干管能够基本正常使用,满足城镇居民基本生活需求,加强应急备用水源建设,保障极端天气条件下应急供水。全面排查水厂泵房、配电房、加药间等重点设备,增加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水、龙头水质检测项目和频率,保障汛期和疫情期间消毒剂、处理药剂储备,保证供水设施外电源和变配电系统的安全。推进城乡一体化供水能力提升,提高城乡用水质量,全方位构建从“源头”到“龙头”的供水安全保障体系,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修复提升污水处理设施。尽快修复受损的城镇污水处理 厂、污水主管网和污水泵站,提升改造易受内涝影响的污水设施,保障在极端天气条件下能够正常运行,实施老旧破损污水管网改造,迁改受损风险较高的截污干管,保障污水系统安全运行。建立完善的城镇污水排放和污水处理系统,实现污水的达标排放和再生利用,迁建改造受损风险较高的污水管网,因地制宜的地建设污水和初期雨水调蓄设施。对受损影响污水厂正常运行的配电、自控等重点设备进行及时更换。

修复提升环卫处理设施。尽快修复因灾受损的垃圾处理场、垃圾中转站、公厕等环卫设施,全面评估生活垃圾填埋场安全状况,消除垃圾堆体、垃圾坝、场区截洪沟、雨水导排渠、渗滤液调节池、围墙等设施污染隐患。加快导排垃圾堆体内的渗滤液并进行深度处理,降低含水率,确保堆体稳定。采取打竖井等方式,加强发酵气体导排。增加垃圾堆体膜覆盖面积,从源头上减少因降水产生的大量渗滤液。对垃圾填埋场实施日消杀。全面检测维修和巩固修缮受灾损坏的垃圾中转站等设施设备,保障垃圾处理系统安全正常运转。

(责任单位:住建局、城管局、县生态环境分局

4.内涝治理

实施排水防涝设施恢复工程。全面修复破损雨水管渠, 避免水土流失造成道路塌陷等二次破坏。清理淤积雨水口、雨水管渠,特别是对下桥涵的排水泵站进行系统维护维修,保障排水系统的正常运行。对于损毁和洪水漫溢的城市河道,要加快堤岸修复和加固。

实施管网和泵站建设与改造工程。消除城市排水管网空白区,深入开展老城区雨污分流改造,新敷设排水管网全面实现雨污分流,打通城市断头路、增加排水通道,完善雨水管网和泵站,构建“源头减排、管网排放、蓄排并举、超标应急”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责任单位:住建局、城管局

    (三)公共服务设施

 1.教育

    尽快恢复各级各类受损教育设施,全面消除安全隐患, 确保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进一步优化灾区学校布局,统筹布局城乡教育资源,扩大优质普惠学前教育供给,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努力实现优质均衡,扩大高中规模,提高高中教育水平,优化职业教育结构,加强校企合作,完善特殊教育建设。全面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因灾失学辍学。加强防灾减灾教育,完善校园应急预案。恢复重建学校6个项目,2021年底前,完成一般受损校舍修缮加固,补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2022年秋季开学前,完成严重损毁校舍迁建、重建及其附属设施建设。推进学校布局优化,不断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益,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责任单位:局)

2.医疗卫生

建立全市医疗机构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库和能力提升项目库,对存在隐患的房屋建筑进行安全评估或检测工作。对鉴定为危房且不具备维修加固条件的,原址重建;对受损较轻的房屋建筑、设备进行清理、修缮和功能恢复,补齐设施设备缺口,尽快恢复正常诊疗服务。完善紧急医学救援体系,强化重要医疗物资应急保障,升级改造医疗卫生机构地下空间设施设备、电力设施等,提高防灾救灾能力。恢复重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现每个受灾乡镇有 1 所标准化的乡镇卫生院,每个受灾行政村有 1 所规范化的村卫生室。2022 年底前,灾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恢复或超过灾前水平。

医院恢复重建工程。推进获嘉县人民医院、获嘉县中医院等3个项目的灾后恢复重建。对受损房屋建筑进行维修、加固、重建,维修更新受损医疗、办公等设备,提高排水系统、电力设备等重要设施设备防灾抗灾能力,确保遭受突发重大灾害时医院能正常运转。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恢复重建工程。恢复重建受损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共10个乡镇卫生院需要进行灾后恢复重建。支持受灾地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责任单位:卫健委)

3.文化体育

    恢复重建灾区乡村公共文化、广播电视、群众体育等设施,有效保障群众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需求。积极开展送文化下乡等惠民工程,组织开展各类文化体育活动,丰富灾区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增强灾区群众身体素质。

文化设施恢复重建工程。恢复重建1个图书馆项目,1个文化馆项目,1个乡镇文化站项目,1个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项目。(责任单位:文旅局)

4.社会治理

    恢复灾区商业、养老、医疗、文化等基层社会保障设施和党群服务中心等社会管理设施,整合各类社会保障服务资源,健全便民服务体系和运行机制。恢复受损的社区服务设施。建立健全应急心理服务体系,深入开展服务类社会救助,组织社会力量通过捐款捐物、志愿服务、到村到户帮扶、开展心理支持和心理危机干预等形式,关心帮助孤儿、孤老、孤残、留守儿童和老人等弱势群体,进行自我心理调适。(责任单位:民政局、卫健委、文旅局、妇联)

    (四)产业恢复

1.农业

    全面核实高标准农田自然损毁情况,优先支持灾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恢复受损田间道路和灌排、配电等设施。加强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加快推进3个水毁农田项目建设,稳步提高灾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基本农田面积和粮食产能稳定。

研究制订切实可行的沟渠疏浚和排水方案,确保沟渠疏 治后的农田排涝畅通。优化农业产业布局,推动农业产业升 级和结构调整,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创业和成果转化平台建设,构建高效特色农业空间。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民风险意识,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提升农业防灾减灾能力。(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2.工业

深入实施“万人助万企”活动,落实纾困惠企政策。引导受损企业通过多种方式筹措资金,加快设备维修或更换进度,推进重点企业尽快复工复产、达产达效。落实“项目为王”的指导思想,积极培育新兴产业,形成以产业集聚区为基础、先进制造业专业园区为引领的产业承载体系。

引导产业集聚区实施防汛排涝提升工程,不断完善防涝排涝设施建设,全面推进“韧性园区”、“海绵园区”建设,逐步提高产业集聚区应对自然灾害能力,确保小灾不受损,大灾能生产。(责任单位:县科工局)

3.商贸服务业

    快损毁仓储设施、多式联运装备修复重建,支持重点物流企业完善应急仓储、快速中转等功能设施,常态化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应急物流服务能力。

    尽快恢复农产品批发市场、商业综合体、大型商超、社区商圈等商业服务网点正常生产经营。加强地下商业设施防灾避难能力建设,提升应急疏散效率。加强价格日常监测,确保重要民生商品供应充足、价格稳定。(责任单位:商务局)

    (五)生态环境

1.生态修复

    水毁植被恢复。对全县林业受灾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摸排,编制下发了受灾林木修复技术措施,指导各乡镇、林农进行修复自救、减少损失。采取排除林地积水、清理死亡树木、整地造林补植、养护管理等措施,抓住春季植树造林有利时机,尽快修复受损的生态廊道和农田林网。提升获嘉人居环境,满足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的需求,形成“田成方、林成网、沟相通、路相连、林茂粮丰”的生态格局,为确保粮食安全筑牢“绿色屏障”。对林区的供电、供水管道、通讯线路设备等进行全面维修维护,保障用水用电安全;对损毁的机井等灌溉设施安排专业人员进行清理、修复,尽快恢复正常使用。推进湿地生态修复,改善小流域水质环境,逐步提升河湖湿地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服务功能性。

2.绿色发展

    坚持灾后重建与低碳发展相结合,强力推进绿色发展模式和绿色生活方式。落实能耗双控措施,严格控制“两高”项目建设,实施高耗能高排放产业减量置换和非电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积极培育碳汇产业,发展壮大低碳高效耦合发展的产业集群。在灾后恢复重建中,积极推广绿色建筑,加快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商场等建设,大力推行绿色出行,积极发展绿色消费。(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县自然资源局)

    (六)防灾减灾

1.灾害综合治理

      实施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及改造提升工程。根据我县、乡镇应急疏散特点和平灾结合的要求,充分利用公园、广场、学校、体育场馆、绿地、人防工程等公共设施,优化布局建设标准化应急避难场所,改造提升已有的应急避难场所。对低洼易涝地区,就近建设撤离线路和避难场所,配备必须的应急设施,储备必要生活物资。完善应急避难场所综合信息管理服务系统和数据库。

2.综合应急体系

健全监测预警体系。设完善县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实现对气象、应急管理、水利、卫生等突发事件的统一监测报警和信息快速一键式发布。建设城市内涝监测预警系统,对城区主要积水点、灾害隐患区域进行实时监测、 及时预警和动态分析。

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完善防汛应急指挥体制机制,强化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及其办公室在防汛工作中的权威地位。建立健全更加畅通高效的监测预报预警协调联动机制。完善防汛指挥组织管理架构。加强我县各类专业和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加大应急救援装备配备力度。健全县乡村三级灾害信息员队伍,加强灾害信息员业务能力培训。加快建设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基地,完善县、乡、村三级防汛救灾物资储备体系。(责任单位:应急局、水利局)

    (七)乡村振兴

防止因灾返贫致贫

    深入摸底排查,聚焦因灾造成的“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问题及种植养殖受损、务工收入减少等引起的收入骤 减情况,重点摸清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受灾情况,摸清脱贫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损毁情况。健全监测对象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对符合条件的受灾对象,应纳尽纳,及时纳入。对因灾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农户,确保全部纳入监测帮扶范围,叠加落实低保、临时救助、加强技能培训、增加特设公益性岗位等各类帮扶措施,抓紧做好脱贫村受损房屋加固,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设施恢复重建工作。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难题,保障其基本生活,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2021年8月底前,受灾脱贫户、监测对象生产生活逐步恢复正常,“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得到保障。(责任单位:乡村振兴局、民政局)

  三、政策措施

    (一)支持政策

1.财政政策

    以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中央预算内资金、地方政府债券、其他专项资金以及社会捐助等为重点,科学整合各类资金,加快资金拨付。整合政府债券、市级部门相关资金以及对口支援、社会捐助等,依法依规统筹支持恢复重建。我县积极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多方筹集、整合各类资金,全力保障项目实施。创新资金下达方式,及时分解下达资金,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责任单位:财政局)

2.土地政策

    对灾后恢复重建和企业复工复产项目用地,在不占压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不占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总体规划禁止建设区的前提下,由县政府出具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的承诺后,按符合规划办理用地手续,确保建设项目应保尽保、能保快保。灾后恢复重建和企业复工复产项目在用地计划指标、占补平衡指标、增减挂钩周转指标上予以重点倾斜,允许先行使用按“增存挂钩”核算的新增计划指标。(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3.金融政策

加大银行保险机构对符合条件的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贷款和融资支持力度,提升对灾区企业和群众的金融服务水平。满足受灾严重地区企业合理融资需求,通过银企自主协商展期、续贷等方式,对发展前景较好但暂时出现困难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户提供支持,不盲目抽贷、断贷和压贷。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公司信用债券。指导督促保险机构做好承保理赔工作,做到应赔尽赔。

鼓励中央金融企业通过深化减费让利有效支持灾区实体经济。鼓励通过加大灾区贷款投放、落实普惠小微企业贷 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等方式,帮助灾区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支持灾区发展特色农产品保险,为灾区群众稳定增收提供保障。鼓励银行保险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对灾区基础设施建设提供金融支持。(责任单位:金融工作局)

4.就业与社保政策

    进一步加大就业困难人员援助力度,对因灾出现的就业困难人员,按规定纳入就业援助范围。针对就业困难人员的个人特点、援助需求等情况,制定个性化就业援助计划,开展有针对性的就业援助。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可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托底安置。做好社会保障制度与自然灾害救助和其他社会救助的衔接,及时向符合条件的受灾人员提供最低生活保障、专项救助等其他救助。(责任单位:人社局)

5.产业政策

    加大对灾区有关企业的扶持力度,利用绿色生态产业发展基金加大对产业的扶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技术改造、提高制造业核心竞争力,帮助受灾企业加快转型升级。同时,综合运用税收、金融等方面的产业优惠政策,支持灾区企业复工复产。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淘汰落后产能,推动传统制造企业绿色化信息化智能化改造,建设资源集约利用、环境综合治理、功能有效发挥的产业集聚区。(责任单位:县科工局、商务局)

    )保障措施

1.加强舆论宣传

    发挥主流媒体主导作用,强化灾区群众感恩自强、奋发有为的宣传导向,及时宣传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深入广泛宣传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经验和先进典型,共同营造有利于灾后恢复重建的良好舆论氛围。

2.鼓励社会参与

    鼓励民主党派、群团组织、慈善组织、各类企业等各方力量通过建言献策、志愿服务、捐款捐物、投资兴业等方式参与灾后恢复重建。充分发挥灾区群众主人翁作用,引导开展生产自救,不等不靠全面参与灾后恢复重建。

3.严格监督管理

    强化恢复重建目标管理,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确保恢复重建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加强对灾后重建资金、重要物资和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物资合规使用。对灾后恢复重建涉及的政策、资金、项目,实行全过程跟踪审计。认真履行项目管理程序,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建设监理制,项目完工后及时进行竣工验收。坚持安全第一、质量第一,对灾后重建工程实行质量终身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公开通报违纪违法案例,确保阳光重建、廉洁重建。

 

附件:1.获嘉县恢复重建类项目明细.xlsx

      2.获嘉县能力提升类项目明细.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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