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字号: | 获政文〔2023〕11号 | 发文机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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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效时间: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时间: | 2023-05-23 | 成文时间: | 2023-05-23 |
有效性: |
县气象局:
《获嘉县气象局关于报送2023年度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计划的请示》(获气文〔2023〕4号,以下简称《工作计划》)已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工作计划》。望你局注意适时科学调整,以取得最佳效果; 积极争取市气象局的支持,完善工作机制,确保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
二、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认真落实上级有关政策,科学作业、精准作业、安全作业,深入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在服务农业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大气污染防治、保护生态环境及保障重大活动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三、配合县财政局向市财政局和省财政厅申请人工影响天气补助资金的相关工作。
此复。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