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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08-16 成文时间: 2021-08-16
获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获嘉县灾后倒损房屋恢复重建 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1-08-16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获嘉县灾后倒损房屋恢复重建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获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816

 

 

 

 

获嘉县灾后倒损房屋恢复重建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部署,按照《中共新乡市委办公室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持续做好防汛救灾和灾后重建恢复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新办发电〔202114号)《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倒损房屋恢复重建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政办〔202143号)等文件要求和市政府第70次常务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县灾后倒损房屋恢复重建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要求,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底线思维、增强为民意识,压实各乡镇主体责任,强化行业部门技术指导,采取修复加固与重建相结合,明确任务、突出重点、统筹谋划、有序推进,扎实开展我县倒损房屋恢复重建工作,尽快恢复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行业指导。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工作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住建应急、财政、民政、教体、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负责术支持和建设过程监管指导。

(二)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充分考虑防灾减灾因素,有效避让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点,避开洪水和风雹走向,科学编制恢复重建规划、做好农房选址和房屋设计工作。

(三)因地制宜,统分结合。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在规划宅基地上自建房的,鼓励使用农房建筑图集。统一规划、集中建设农房的,鼓励采用装配式建造技术,缩短工期,保障质量。

(四)立足长远,统筹推进。农房恢复重建要与实用性村庄规划、农村宅基地改革、乡村建设行动相结合。城镇倒损房屋恢复重建要与城市有机更新、棚户区(城中村)改造相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

三、工作任务

(一)全面排查,摸清底数。按照《河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受灾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豫防办〔202132号)精神,在全县开展受灾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成立县、乡级工作专班,建立联络、会商、信息报送、指导复核、约谈问责5项制度。各乡镇、各部门要迅速行动,采取全面排查、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组织本行业领域内房屋建筑排查双向同步推进的工作方式,对全县受灾既有城镇房屋、农村房屋等进行全面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严格标准,分类整治。严格按照整治工作标准,对于受灾的既有城镇房屋和农村房屋,区分为危险、局部隐患(可居住)、安全等不同等级。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撤离人员并设置标识,对没有加固价值、受损严重的房屋,予以拆除;对一般损坏房屋,在确保结构安全的前提下,尽快实施房屋修缮工作,确保群众居住安全,并妥善安置受灾群众。强化转移人员服务管理,防止群众擅自返回造成人员伤亡。对评估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受灾房屋,要组织第三方检测机构实施房屋安全性鉴定,出具重建或房屋加固方案,合理确定灾后房屋重建方式。凡是群众已撤离的房屋,在群众回迁之前必须进行安全评估,否则不得回迁。

(三)集中力量,精准保障。抽调优秀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人员和检测、施工、监理、勘察设计机构以及大专院校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组建县级专家技术团队,为受乡镇提供灾后倒损房屋恢复重建提供技术支撑,对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受灾房屋建筑制定加固或重建方案。开展送服务下乡活动,组织勘察设计、建筑、施工、监理等方面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下乡进村,加强对农房建设过程技术指导,不断提升农房建设水平。

(四)明确职责,压实责任。各乡镇要将倒损房屋恢复重建工作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工作专班,压实主体责任,按照不漏一街一巷、一村一组、一户一房原则,开展拉网式排查,对发现的倒损房屋,及时纳入整治台账,尽快消除安全隐患,开展恢复重建工作。教体、住建、民政等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履行本行业倒损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和恢复重建工作职责。

(五)主动对接,争取支持。在已有省、市农村居民生活补助专项资金基础上,财政、住建、民政、水利等部门要继续与上级主管部门对接沟通,最大限度地争取资金和项目,用于弥补农村受灾困难群体新建或加固住房的成本支出,为尽快开展倒损房屋恢复重建、保障受灾群众住房安全创造条件。

(六)规范程序,强化监管。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农民自建房各乡镇要按照《河南省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健全完善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机制,切实履行对村民自建住房的质量和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对农村建筑工匠的培训管理,为开展受损农房新建及维修加固工作提供专业技术人员支持。引导村民选用规范农房建设图册,建设功能现代、风貌乡土、成本经济、结构安全、绿色环保的宜居住房。

四、时间安排

2021820日前,要完成受灾房屋排查任务,摸清底数,建立倒损房屋台账,为灾后恢复重建打好基础910日前完成分类整治工作9月底前完成验收复核工作。各乡镇、有关部门要按照整治一批,验收一批原则,及时组织乡镇级工作专班有关人员及主要排查人员对存在安全风险隐患的既有房屋建筑逐一进行现场复核、验收销号,检查是否做到该加固的加固、该拆除的拆除,确保按照要求落实整治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根据省、市工作要求,202111月底前基本完成我县倒损房屋修缮加固、拆除重建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倒损房屋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有关灾后恢复重建的决策部署上来,把因灾倒损群众住房恢复重建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各乡镇要建立工作调度、督导检查和信息报送等制度,及时准确掌握进度、整改落实等情况。要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每一户都要有恢复重建工作计划,每一户都要有乡、村干部联系包保,切实将倒损房屋重建工作落实到位。

(二)把握工作重点。对已经上报的因灾倒损群众住房重建维修台账进行逐户核查,务必做到情况明、底数清、核得准,确保精准到人、精准到房。按照村造名册、乡建台帐、县列清单的要求,自下而上逐级建立台账,确保精准到户。要切实加强对恢复重建工作的全程监督检查,县住建等部门要指导乡镇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全程跟踪、指导、督促重建工作,并充分发动村干部、群众参与监督,确保建房质量,使恢复重建工程成为阳光工程、放心工程。

(三)形成工作合力。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倒损房屋恢复重建工作合力。应急部门要牵头负责重建的情况沟通、信息汇总工作;财政部门要及时筹集、拨付补助资金并监督资金使用情况;住建部门要为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提供设计、施工等必要的技术支持;农业农村部门、自然资源部门要为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提供用地保障;发改和市场监管部门要保障建材市场价格稳定,依法严厉打击以次充好、哄抬物价、坑农骗农等不法行为;金融机构要切实做好重建户的信贷服务工作。

(四)强化督查调度。各乡镇和住建等部门要实时掌握重建进度,及时研究解决重建工作存在的问题。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对重建工作的统计和调度,按照一户一档的要求建立县、乡、村三级档案,整理收集竣工照片,及时组织开展验收工作,确保所有重建项目均能尽快搬入安全住房。

(五)广泛动员参与。各乡镇要广泛宣传因灾倒损群众住房重建工作有关政策,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引导群众不等不靠,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自己动手重建家园。充分激发广大干部群众投身因灾倒损群众住房恢复重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支持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恢复重建工作,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关心、支持和参与重建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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