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
关于开展2020年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2020-11-26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下统筹做好全省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工作的通知》(教社语函〔2020〕207号)精神,结合11月12日发布的《新乡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0年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报名的通知》要求,在考生完成报名的前提下,现将我市2020年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准考证领取和测试时间、地点

(一)准考证领取及缴费

11月27日、11月30日,报名应试人员在原报名点领取准考证。依据豫财豫外字〔1997〕第15号、豫价费字〔1997〕第134号文件收费标准,教师测试费30元/人/次,其他人员测试费50元/人/次。各报名点考生缴纳测试费后领准考证。各报名点应及时将报名费缴至市教育局会计室(312房间),最晚不迟于12月1日12:00前。

(二)测试地点、时间

测试地点设在新乡市区。具体测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成绩公布及证书发放

参加测试人员测试后30个工作日,在“河南省语言文字工作信息网站”自行查询测试成绩,成绩合格者于10日内到原报名点领取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

三、参加测试人员要求

1.应试人员参加测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

2.应试人员按准考证时间提前30分钟到测试地点,现场采集信息后,方可入场参加测试。

3.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实行计算机辅助测试,请应试人员提前上网学习“国家普通话水平计算机辅助测试考试流程和注意事项”。

4.应试人员进入考场须保持肃静,不得携带电子设备和与测试相关的资料,听从工作人员安排,测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测试成绩。

(1)在考区内大声喧哗影响测试的;

(2)替他人测试和被替者;

(3)凡携带电子设备和与测试相关资料入场的。

6.未按时参加测试的,取消本次测试资格。 

四、参加测试人员须知 

1.考生必须服从新乡普通话水平测试站有关防疫工作的相关规定,全程佩戴口罩,在排队等候时请自觉保持一米以上距离,严禁相互交流,听从工作人员安排。

2.考生按照指定的时间在考场门口列队向考试工作人员出示身份证、准考证、豫事办健康码等,并接受体温检测。

3.从境外、中高风险疫区回来的考生,须提供近7天内核酸检测报告,报告为阴性的方可进入考场。

4.以下情况的考生不得测试:

(1)考试当日实时更新的豫事办健康码不是绿色的考生。(微信、支付宝内搜索“豫事办”)。

(2)两次检测体温均≥37.3度的考生。  

(3)考试前14天内及考试当日,出现发烧、持续咳嗽、呼吸困难或有流感症状者,凡是瞒报的考生需对产生的严重后果负全责,并交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2020年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报名点信息

           

新乡市教育局

2020年11月24日 


附件

2020年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报名点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