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
获嘉县教育体育局关于2022年城区学校选调教师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 2022-08-05

根据教师交流、调动相关规定和城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实际需要,经县教体局党组研究,报请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县进行教师选调交流,为保证选调交流工作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公开公正原则。教师选调交流工作全程公开,实行阳光运作,接受社会监督。

(二)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实行择优录用。

(三)坚持按需设岗、专业与岗位相结合原则。

二、选调岗位

按今年城区学校学段需求,统筹安排选调交流岗位。

初中学校为县第二初级中学、城关中心校所属中学,小学学校为同盟学校、实验小学、凯旋路小学、第三完全小学、东苑小学、育才小学、文圣路小学、城关中心校所属县城环路以内的小学,以上学校拟选调教师70名。其中初中20名,小学50名。

拟选调人数与各拟选调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1.2,不足1:1.2的,由获嘉县中小学教师调整交流领导小组(附件1)研究决定,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调整或降低比例。特殊情况由获嘉县中小学教师调整交流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拟选调交流教师必须按学段报考,且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如申报学校岗位已招满且个人不同意调剂,则视为个人自动放弃此次选调交流。

三、报名条件

1.拟交流到城区学校任教的教师,需农村在编教师且在农村学校任教3年以上。

2.拟交流到城区学校的教师,应具有教师资格证。目前在小学岗位任教的教师限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在初中岗位任教的教师限报考初中教师岗位。

有下列情形的不予交流: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受党纪政纪处分,仍在处分影响期内的;受过刑事处罚和行政拘留的。

2.违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报名程序和选调办法

(一)个人申请。教师本人向单位提出交流申请,并征得所在学校、中心校同意后,填写《2022年获嘉县教师选调交流申请表》(附件2),由所在学校校长、中心校校长签字盖章。

(二)单位审核上报。中心校根据选调交流岗位具体条件要求,对申请人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并上报,申请人数不得超过本单位在编人数的20%。

(三)集体报名。以中心校为单位整理上报拟交流人员《2022年获嘉县教师选调交流申请表》(附件2)、《承诺书》(附件4)、《工作调动须知》(附件5)、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近期1寸照片2张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1份(复印件加盖公章并由中心校审核人签字,按上述顺序装订)。按照申报学段分类填写《2022年获嘉县教师选调交流报名登记表(汇总)》(附件3),于8月9日报县教体局人事股,同时上报电子版。县教体局不接受个人报名。

(四)组织审核。县教体局对各单位上报的拟交流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员列为选调交流教师考试对象。

(五)统一考试。由县教体局统一组织进行专业教学水平考试,考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教学常规管理、时事政治等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择优录用。县教体局根据考试成绩,按所报学段排序,择优确定选调交流人选。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在农村任教年限、学历高低、学科需求的原则优先录用。

(七)公示。拟选调交流人选由县教体局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统一办理编制、人事调动手续。

(八)工作安排。县教体局根据城区学校的超缺编及学科需求等情况,合理安排选调交流教师岗位。

五、其他

(一)选调交流的教师调入新单位后,如新单位没有与其对应的岗位,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有关政策进行岗位低聘。

(二)为严肃选调纪律,坚持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选调人员,如发现其不符合选调条件或违反公开选调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党政纪处分。为方便广大教职工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局党风行风建设工作办公室:0373-6306159  


局人事股:0373-6306182





获嘉县教育体育局
       2022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