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获嘉县城乡居民医保开始缴费了,每年的9月至12月是参保缴费的时间,居民今年缴费,下年度便可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保障待遇。根据《新乡市医疗保障局 新乡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新乡市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新医保办〔2023〕54号)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优化提高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水平,获嘉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调整如下:
一.提高居民生育医疗定额标准。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孕产妇住院分娩,住院医疗费实行定额支付。定额标准调整为:自然分娩1000元,剖宫产2000元,较之前政策相比各类均提高400元。若实际住院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据实结算,若超过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支付。该项政策的优化进一步完善参保人员生育医疗费保障,降低参保居民群众生育成本,减轻生育医疗费用负担。
二.优化门诊统筹待遇。一方面,优化门诊统筹定点,取消参保人员门诊定点医院首诊备案定点。政策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将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定点扩展至县级以上的医疗机构,且在县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按次设定,每次50元。一天(自然日)内在同一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多次就诊的负担一次起付标准,基层定点医疗机构不设起付标准。有力地推行“一卡通”支付报销制度,让参保群众门诊就医更加便捷。另一方面,优化支付报销比例。在50元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由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在市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为40%,县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50%,基层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60%,报销额度为400元。具体表格如下:
定点医疗机构类别 | 起付标准(元) | 报销比例 | 报销额度(元) |
基层 | 0 | 60% | 400 |
县级 | 50 | 50% | 400 |
市级以上 | 50 | 40% | 4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