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
优化获嘉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门诊慢性病申报鉴定及到期复审流程的 实施办法
来源: 发布时间: 2023-05-23

为优化获嘉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申报鉴定程序,从2023年6月1日开始,对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5个门诊(重症)慢性病病种缩短鉴定周期、简化鉴定程序、方便参保居民办理慢性病就诊卡。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病种

(一)鉴定程序简化的25个病种:慢性心功能衰竭、肝硬化失代偿期、结核病、癫痫、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系统性红斑狼疮、有并发症的糖尿病、急性脑血管后遗症慢性肾功能衰竭(非透析)、慢性阻塞性肺气肿肺源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慢性萎缩性胃炎、慢性病毒性肝炎、二期及以上高血压、帕金森氏症、非隐匿性冠心病、肾病综合征、重症肌无力、甲状腺机能减退症、肝豆状核变性、肺间质纤维化、干燥综合征、骨髓异常增生综合症。

(二)随时申报的10个病种:恶性肿瘤、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冠状动脉支架植入术后一年内治疗、心脏瓣膜置换和冠状动脉搭桥术后、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持久的妄想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向(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

二、初次申报门诊慢性病的鉴定办法

(一)鉴定时间:

参保人员可以任意选择一家鉴定医院获嘉县人民医院、获嘉县中医院、新乡同盟医院于每月1-10日提交申报材料,符合条件的审批当月享受待遇。住院病人符合申报慢性病条件的出院即可申请审批后享受待遇。

(二)申报条件:

1、参加获嘉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居民;

2、患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门诊慢性病(如同时患有两种及以上符合规定的慢性病病种,由患者自主选择其中一种主要治疗的疾病进行申报)。

(三)鉴定需携带以下材料:

1、患者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

2、患者1寸彩照两张;

3、出院两年内的县级及以上相关疾病证明材料(急性脑血管病后遗症患者需半年以上)、病历复印件1份;

4、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提供在管证明的,不再要求提供住院病历。

(四)办理流程:

参保患者本人或家属携带所需材料,到鉴定医院医保服务大厅领取慢性病申请表。由专家鉴定组按慢性病有关鉴定标准进行鉴定。申报人自主选择一家市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作为本人门诊治疗医院并在一个年度内不得变更。

(五)发卡时间、地点、待遇享受时间:

在鉴定当月,初次办理慢性病卡的参保居民到鉴定医院医保办领取。

三、待遇到期门诊慢性病的复审办法

(一)复审需携带以下材料:

1、患者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

2、门诊慢性病就诊卡原件;

3、有用药期间相关检查报告单可同时附上;

4、填写《慢性病鉴定申请表》。

(二)到期复审的门诊慢性病患者办理流程:

1、到期复审门诊慢病卡应将当月门诊医药费全部报销结算。

2、慢病卡待遇到期需要延期复审的,慢性病申报审批资料已在县级三家鉴定医院任意一家建档的,每月1-10日在所辖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医保窗口直接办理,复审相关材料由乡镇医保经办窗口存档。

3、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医保经办窗口于当月15日前,将《获嘉县门诊重症慢性病延期复审名单统计表》电子版发至医保局慢病邮箱:hjybjmmb@163.com,纸质版每季末盖章上报医保中心进行统一备案,复审通过的人员自当月25日后享受慢性病待遇。

各乡镇卫生院负责贫困人口慢病卡的到期复审工作,由家庭签约医生负责收集材料,统一由所在乡镇卫生院上报医保中心复审。

四、本办法自2023年6月1日起执行,如遇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