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全县村卫生所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河南省村卫生室基本标准》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村卫生所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获嘉县卫健委对全县49家村卫生所组织开展了2025年度校验工作,现将校验结论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23日至2025年4月30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校验结论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向我单位举报或反映(举报电话:7107558),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举报或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举报或反映情况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附件:获嘉县村卫生所校验结论汇总表
获嘉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