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
获嘉县社会保险中心关于对中小微企业纾困政策落实的情况和建议
来源: 发布时间: 2022-07-07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社保中心的精心指导下,我中心不断进行工作创新,提高效能,紧紧围绕着惠企利民各项政策,扎实开展对餐饮等特困行业纾困政策落实工作,切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促进参保企业主体平稳健康发展。现就有关问题汇报如下:

一、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实施降费率和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政策1年,执行期限至2023年4月30日。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阶段性实施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政策,其中,养老保险费缓缴期限3个月,失业保险和工伤 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以个人身份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 2022年缴纳养老保险费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至2023年底前补缴。

二、实施失业保险扩围补助政策。对不裁员、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大型企业返还比例不超过30%,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从60%最高提至90%,期限至 2022年12月31日。继续实施失业补助金政策。继续实施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保障范围为 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 31日。
          三、政策落实存在的困难问题

一是不可抗力因素对生产影响较大。绝大多数小微企业和个体商户经营规模不大、抗风险能力不强,加上受疫情等因素影响,不少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商户出现流动资金紧张等困难;二是由于不掌握具体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商户信息,我中心在服务企业方面仅停留在纾困扶持政策受理层面,不能深入了解所有中小微企业难点、需求等具体情况,没办法解决企业的经营所遇到的问题。

四、政策建议

(一)贯彻落实惠企利民政策。要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结合当地失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不脱离财力实际,统筹抓好失业保险惠企利民政策的贯彻落实,坚决守住基金安全底线。(二)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实施更加积极的促进社保纾困政策,积极推动中小微企业恢复生产。一是持续扩大纾困政策的宣传解读,及时跟进解读已出台政策措施,加大宣传力度,让企业知晓政策、了解政策、用好政策。二是积极开展失业保险待遇"畅通领、安全办"、援企稳岗 "护航行动"和技能提升补贴"展翅行动",持续优化经办服务,推动更多政策落地见效,主动提高服务意识,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推动政策红利早释放。要加强工作调度,及时掌握政策落实情况,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做好防范风险预案,加大督促指导力度。要及时总结先进经验、工作亮点,为推进工作提供借鉴,营造良好氛围。(三)转变政府履职方式,主动优化发展环境。一是政府要从微观干预转变到主动服务,由被动监管到积极引导,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营造出公平正义、平等竞争的发展环境,营造规范公正的市场秩序。二是加强人才市场建设,规范优化人力资源市场,为社会各类就业群体提供详细合适的职业介绍和就业指导,完善社会保障、就业培训等优质措施服务,为中小微企业招兵买马保驾护航。三是加强对企业技术支持和政策指导,近年来,企业新陈代新速度较快,对相关政策了解不够深入,经常因为某些细节上的不到位,而导致企业关停或整顿,建议政府在环保、消防等方面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加强宣传,助力企业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