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整治
获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监管2022年工作总结
来源: 发布时间: 2022-12-30

2022年以来,我局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时刻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清醒认识当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认真履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监管责任,加强食品安全风险排查和日常监督检查、监督抽检,实施突出问题治理,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确保全县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现将我局2022年食品监管重点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日常监督监管工作

认真制定《关于印发2022年获嘉县食品经营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和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关于印发<获嘉县2022年度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并按照要求,开展分级并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并对分级结果和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进行公示

二、2022年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

1、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

根据《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新乡市教育局 新乡市公安局 新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新乡市民政局 关于印发<新乡市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新市监2022〕105号),我局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部署,认真贯彻执行:

(1)督促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科学防控安全风险,切实落实自查自评,严格查验进货原料,规范加工制作行为,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2)切实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实行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和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全覆盖监督检查。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深入排查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严厉查处校内(外)食品经营者无证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行为、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加工制作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未按规定制定和实施经营过程控制要求等违法违规行为。

(3)督促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全部安装并使用“豫食考核APP”定期进行培训考核,2023年底安装使用率达到100%。定期或不定期对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抽查考核。督促餐饮服务经营者下载注册豫食考核APP,并定期参加考核,我县豫食考核APP注册人数达到3540人,考核次数达到12204次。

(4)加强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抽检,严惩重处违法犯罪行为

(5)以学校食堂、供餐单位和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为重点开展食品经营安全透明监管阳光执法,主动曝光执法行动全过程,接受公众监督。

2、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

根据《关于印发《新乡市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我局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农村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行为,并开展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化农村食品经营店创建活动,鼓励引导农村食品经营店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截至目前,我局已创建农村食品经营示范店500余家。

3、食品“三小”治理提升专项行动

根据《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新乡市食品“三小”治理提升专项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我局坚持整顿治理和规范提升相结合,巩固深化“三小”综合治理成果,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和监管举措,规范生产经营环境和生产经营行为,加大日常监管和违法行为惩治力度,开展规范提升和示范创建活动,引导“三小”向标准化、规范化、集约化转型升级,全面提升“三小”食品安全水平,按照“清理整治一批、规范发展一批、转型升级一批”工作总基调,力争通过三年的努力,到2024年底,实现全县食品“三小”登记备案监管全覆盖。截止目前,小作坊规范示范5家,小经营店规范示范400余家,力争到年底,规范化率达到70%以上,食品小经营店(小餐饮)明厨亮灶率达到70%以上。

4、餐饮质量安全提升专项行动

根据《关于印发<新乡市餐饮质量安全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我局以“规范管理”为基础,以“智慧管理”为突破,以“分类监管”为先导,坚持问题导向、科学监管、务实管用,完善长效制度机制,着力破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重点、难点问题。力争到2024年底,全县持证餐饮服务提供者“明厨亮灶”覆盖率达90%以上;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大型餐饮服务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保持在100%,在线率保持在100%(以“舌尖安全网”接入数据为准);“6S”管理实施率达100%;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餐饮从业人员培训率达100%;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及其分支机构和自建网站餐饮服务提供者备案率保持在100%,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持证率和公示率达到99%以上;对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风险分级实施率保持在100%。

目前,我局餐饮服务实施“6S”管理达到400余家;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及其分支机构2家,均已备案,备案率100%,持证入网,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持证率和公示率达到99%以上。

5、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

根据《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八部门关于转发<河南省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我局严格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准入,严密组织对保健食品生产经营检查,规范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强化网络营销监管,广泛开展科普知识宣传,严厉打击保健食品违法犯罪行为。目前我县无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持证保健食品销售者246家,大部分药店经营者。

    6、网络食品安全净网行动

根据市局《关于印发<新乡市网络食品安全净网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我局通过开展现场排查、摸清食品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底数,利用信息化技术建立并及时更新食品电子商务经营主体数据库,及时归集食品电子商务经营者监管信息,建立食品电子商务经营者监管档案。 并强化食品电子商务平台监管,加强网络食品交易监测,加强电子商务经营者监管,加强食品电子商务经营者教育培训,严厉打击通过互联网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等危害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三、专项整治

1、接到《关于开展全市校园及周边酒类食品经营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关于清理整治校园周边市场主体的工作提示函》(新市监明电2022〕9号)后,我局对校园周边市场主体和周边酒类食品经营者开展专项检查,组织召开辖区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食品安全负责人会议,全面部署整顿工作,围绕整治重点全面开展自查,超市、小食品经营店、餐饮单位要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酒类食品,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经营得经营酒类”等警示语标示,并签订《不向未成年人出售酒类制品的自我公开承诺书》。

2、《关于做好2022年度高考、中考期间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的通知》中、高招期间,我局认真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广大考生饮食安全,共检查学校食堂56家次,出动执法人员114人次;且和教育局对中招期间学校食堂开展联合检查,共检查7家学校食堂,出动14人次,发现问题40余个。

3、接到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2年春季学期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转发省市场监管局、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新市监明电2022〕35号后,我局高度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部署,统筹谋划,明确责任清单,签订监管责任书,做到定点定位、蹲点包干、责任到人,全力保障师生饮食安全,确保平安开学、开学平安。督促学校和供餐单位提升食品安6S”管理和“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水平,完成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目标要求。现在我县137家学校食堂已全部完成“6S”管理和“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目标。

    4、接到市局转发省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现制现售饮品食品安全监管的通知》(新市监明电﹝2022﹞15号),我局高度重视,组织开展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现制现售饮品食品安全管理。目前,我县辖区有自制饮品店55家,其中连锁品牌14家,我局执法人员已经现场检查55家,发现问题3家,已责令改正。

5、根据市局关于转发《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冬春季食品生产经营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通知》的通知,我局深入开展冬春季食品生产经营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保障“双节”“两会”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深入开展冬春季食品生产经营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对食品生产经营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开展全面排查。共排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880家次,发现风险隐患87个,均已整改到位。

6、开展获嘉县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全面排查各类生产经营主体抽检监测覆盖所有品类和业态突出重点“七个聚焦”在全面排查本地区风险隐患的基础上,梳理问题线索,进行分析研判,形成风险清单,已确认的各类问题,要循线深挖、严打彻查,坚决处置到位,确保风险可控、隐患消除。要举一反三,对同类问题进行延伸排查、集中整治,并建立长效机制,防患未然。

我县现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3671户,已排查完毕,覆盖100%。

7、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承诺活动,5月底前参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承诺活动的餐饮服务单位达100%。

开展进口冷链食品安全管理公开承诺活动的通知    确保辖区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提供进口冷链食品贮存服务的非食品生产经营者承诺全覆盖。

开展查处生产经营含金银箔粉食品违法行为。

开展畜禽肉市场销售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四、疫情防控

根据市局《新乡市进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转发省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环节进口冷链食品监管工作的通知》、《转发省局关于切实加强餐饮环节进口冷链食品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环节进口冷链食品(货物)疫情防控风险排查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省局关于做好近期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重点工作的通知》、《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口非冷链货物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新乡市进口冷链食品及相关从业人员风险排查和整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转发省局关于加强春节和冬奥会冬残奥会期间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文件和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工作安排,我局就我局职责范围内的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举措,守好疫情防控底线。

一是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督促冷链食品经营者强化进货查验,落实“三证一码”,做到“四个不得”(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证明、预防性消毒证明、“豫冷链”追溯码,没有检验检疫证明、没有核酸检测报告、没有消毒证明、没有追溯信息的进口冷链食品,不得上市销售);做到“三专”(专人、专区、专用通道)“五有”(有疫情防控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适量防护物资储备、有属地医疗卫生力量指导支持、有隔离场所和转运安排准备),切实落实“六个必须”(“三证一码”必须齐全、必须完成注册、拆解包装必须消毒、必须进行总仓管理、必须做好从业人员防护、必须做到“三专”管理)。

二是加强进口货物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对全县进口货物经营单位进行排查,督促相关生产经营企业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三清三不四个一”(货物来源要清楚、货物运输方式要清楚、卸货方式要求要清楚;来源不明不进货、未经核酸检测不卸货、核酸检测不合格不上架销售;一书一卡一延伸一平台,进口非冷链货物生产经营者签订一份承诺书,向进口非冷链货物生产经营者发放一张明白卡,延伸一批核酸检测点到工业园区、物流园区、商业街区等,建设一个河南省进口非冷链货物信息追溯系统平台。)目前我县有两家有进口货物的生产企业,河南宏业纺织有限公司去年购进一批进口棉花,海关进行了核酸检测,并执行了消毒措施,企业未存放相关证明。河南佰嘉新型节能材料有限公司近期购进有进口原料,监管所对其检查时发现科工局对其发放了相关防疫文件,要求其执行防疫政策,进行核酸检测。

三是做好进口冷链食品、进口水果和重点人群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每周都对进口冷链食品及其加工、运输、存储、销售等场所环境和产品开展监测,今年以来,已累计开展冷链食品、进口水果场所环境和产品及内外包装核酸检测2090批次;冷链从业人员每天进行核酸检测。

五、生产环节

2022年开展“三粉”专项整治行动,检查6家,发现问题2家,均已整改到位。

开展《河南省市场监督局办公室关于食用植物油中存在“塑化剂”污染问题的风险通知》,我县有食用植物油生产小作坊2家,经检查未发现该类问题。

关于生产含金银箔粉食品违法行为排查情况,共排查50家企业未发现该类问题。

关于转发冷链食品生产经营新冠病毒防控技术指南(第二版)和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新冠病毒防控消毒技术指南(第二版)的通知,检查企业40余家,指导疫情防控知识和防控指南,督促企业使用场所码和人员培训相关指南。

关于食品生产环节进口非冷链货物生产者,排查1家。

关于疫情防控和灾后重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累计检查7家。

关于开展冷链饮品专项整治工作1家次。

2022年上半年对食品生产企业检查36家,检查70余批次,发现问题30余家次,现均已整改到位。

关于开展《河南省乳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我县乳制品企业1家,对其原料,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令其限期整改。

关于开展对《河南省肉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我县有肉制品生产企业2家,小作坊5家,对肉制品行业重点检查肉的原料、来源、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对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状况重点检查,发现存在生产场所脏、乱等问题,要求企业限期整改。

关于开展《省局关于印发让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芝麻油”“酿造酱油”两个专项行动的方案的通知》。

六、抽检

2022年共抽检900批次,其中包括农产品,预包装食品,餐饮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品种有:蔬菜、水果、干货制品、水产品、豆制品、肉制品、淀粉制品,14批次检验结果不合格。

快速检测739余批次,包括蔬菜、水果、干货制品、肉制品、豆制品,4批次快检结果不合格。

七、结合我县目前食品监管具体情况,现制定2023年工作谋划如下:

1、继续认真开展食品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并按照规定公示;

2认真贯彻完成2022年食品安全放心工程攻坚行动重点工作任务

3开展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做好秋季校园食品安全工作。

4、对冷库、速冻食品、肉制品、冷冻食品、饮料、酒类、网络销售等高风险经营主体和经营项目进行重点监管;

5、做好食品生产经营单位6S管理建设工作;

6、做好职责分工的疫情防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