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管理
获嘉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新乡市启航卫材有限公司年产400万米医用纱布项目环境 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 2020-12-28

 新乡市启航卫材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由新乡市蓝天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新乡市启航卫材有限公司年产400万米医用纱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以下简称《报告表》),该项目环评事项已在获嘉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我局批准该《报告表》,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你公司应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符合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

(二)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不得外排。

2.废气:对各污染物产生环节采取有效的废气收集和治理措施,减少无组织排放。本项目织造过程中产生的棉尘,经车间加湿器保湿+自然沉降+吸尘器收集。

3.噪声:厂界噪声要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应满足《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

(三)根据环保部门要求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四、项目建成后,须按《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目录》规定的时限及时申办排污许可手续,按规定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五、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新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的排放标准执行。                        

六、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经办人:姬欣祯               

                                   公  章

                             2020年12月25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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