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管理
获嘉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河南普晟建材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干混砂浆、20万吨石膏砂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 2020-12-28

河南普晟建材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由新乡市蓝天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河南普晟建材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干混砂浆、20万吨石膏砂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以下简称《报告表》),该项目环评事项已在获嘉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我局批准该《报告表》,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你公司应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符合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

(二)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不得外排;进出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车辆冲洗,不得外排。

2.废气:对各污染物产生环节采取有效的废气收集和治理措施,减少无组织排放。有组织废气:①干混砂浆生产线产生的投料粉尘、锥形下料口下料粉尘、筛分与选粉粉尘、砂仓粉尘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共用一根高于料库3m(距离地面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P1排放;粉煤灰筒库和1#水泥筒库粉尘、2#水泥筒库粉尘经各自的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共用一根高于粉煤灰筒库库顶3m(距离地面不低于15m)高排气筒P2排放;外加剂筒库粉尘、混合机呼吸口粉尘、散装机粉尘经各自的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共用一根15m高排气筒P3排放;包装机产生的粉尘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P4排放。四根排气筒排放的粉尘浓度均应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散装水泥中转站及水泥制品生产颗粒物的限值要求。②石膏砂浆生产线产生的石膏储存仓废气经仓顶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小料投料粉尘、高效混合机呼吸口粉尘、成品暂存仓呼吸口粉尘和包装粉尘均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高于石膏砂浆生产车间3m(距离地面不低于15m)高排气筒P5排放,粉尘排放浓度应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散装水泥中转站及水泥制品生产颗粒物的限值要求。

无组织废气应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表2要求。

3.噪声:厂界噪声要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应满足《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

(四)根据环保部门要求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五)项目建成后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1.2858t/a(有组织0.4652t/a、无组织0.8206t/a)。

四、项目建成后,须按《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目录》规定的时限及时申办排污许可手续,按规定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五、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新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的排放标准执行。                        

六、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经办人:姬欣祯

 

公   章

2020年12月25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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