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管理
2022年6月27日新乡市生态环境局获嘉分局关于河南镇江塑料制品 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塑料拉丝制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 2022-06-2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科。

    电话和传真:0373-4562209

    通讯地址:获嘉县北干道与振兴路交叉口市民中心(邮编4538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河南镇江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年产5000吨塑料拉丝制品项目

新乡市获嘉县产业集聚区南区中原家具产业园软体区14号厂区

河南星烁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振江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拟在获嘉县产业集聚区南区中原家具产业园软体区14号厂区利用现有闲置厂房进行扩建,占地面积为2000m2,企业拟投资500万元建设年产5000吨塑料拉丝制品项目,产品主要为塑料拉丝脚垫和塑料丝圈脚垫

废水:冷却水和热水池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噪声:减震基础、厂房隔音、距离衰减

固体废物:依托现有一般固废间暂存,集中收集,定期外售或厂家回收。依托现有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废气:除烘干工序在全封闭烘干箱中进行外,其他均经集气罩(集气效率95%)收集由1套“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处理(处理效率95%)后,通过1根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放。颗粒物采用集气罩集中收集(集气效率90%)后,统一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效率99%),再由115m高的排气筒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