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科。
电话和传真:0373-4562209
通讯地址:获嘉县北干道与振兴路交叉口市民中心(邮编4538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新乡市锦泓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 年产9600吨再生塑料颗粒项目 | 新乡市获嘉县产业集聚区南区纬六路与经二路西南角 | 河南蓝天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新乡市锦泓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9600吨再生塑料颗粒项目,本项目选址位于新乡市获嘉县产业集聚区南区纬六路与经二路西南角,租赁河南佳盈实业有限公司现有厂房进行生产。 |
废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生产废水污水处理站(工艺:“格栅+调节沉淀池+混凝沉淀池+砂滤+回用水池”,污水处理站、危废暂存间均采取防腐防渗措施。
噪声: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
固体废物:集中收集,一般固废暂存间1座(15 m2);危废暂存间1座(10 m2)
废气:粉碎废气经集气罩(5套)+密闭负压间(1间)+覆膜袋式除尘器(1套)+15m高排气筒P1;熔融造粒废气经集气罩(10套)+“工业高压静电油烟净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1套)+15m高排气筒P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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