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科。
电话和传真:0373-4562209
通讯地址:获嘉县北干道与振兴路交叉口市民中心(邮编4538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河南省大公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年产16万立方米装配式预制构件、年产20万吨连续式泡沫沥青厂拌新型材料项目 | 新乡市获嘉县太山镇罗旗营村西南角 | 河南碧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省大公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投资15000万元,在新乡市获嘉县太山镇罗旗营村西南角建设年产16万立方米装配式预制构件、年产20万吨连续式泡沫沥青厂拌新型材料项目。项目占地18333.33m2,新建标准化厂房4栋及仓库1栋,总建筑面积16910m2,其中仓库建筑面积6750m2,另外建设1栋办公楼,建筑面积500m2。
| 废水:车辆及设备冲洗废水经沉淀池(15m3)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产废水经沉淀池(5m3)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废水经化粪池(5m3)处理后,定期清运。 噪声: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 固体废物:沉淀池沉渣置于一般固废暂存间(20m2),定期外售用于制砖、修路等;一般固废暂存间(20m2),定期外售给废品回收站;生活垃圾暂存垃圾桶后定期清运。危险废物经密封罐储存后,存放于危废暂存间(10m2),定期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 废气:颗粒物经覆膜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燃气锅炉废气采用低氮燃烧器+8m高排气筒排放DA007;厂区道路硬化并定期清扫,厂区设置高空喷淋装置,厂区及料场进出口设置车辆冲洗装置。原料仓库顶部设置高压喷雾装置,车间密闭、地面硬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