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科。
电话和传真:0373-4562209
通讯地址:获嘉县北干道与振兴路交叉口市民中心(邮编4538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新乡市润鑫科技有限公司 | 对原处理有色 金属材料加工线新增4台电熔锡炉项目 | 河南 省(自治区) 新乡 市 获嘉县(区) 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北区西部化工园西北部 | 河南瑞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新乡市润鑫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新乡市获嘉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北区西部化工园西北部,利用现有工程1号厂房(租赁新乡市蓝溪科技有限公司闲置厂房)进行建设。 | 噪声: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 固体废物:一般固废废锡铜丝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依托现有一般固废暂存间10m2),定期外售;废锡渣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依托现有一般固废暂存间10m2),定期退回锡锭出售方,更换锡锭。除尘器粉尘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依托现有一般固废暂存间10m2),定期外售;危险废物废催化剂、废活性炭采用专用密闭容器收集后,存于厂区内危险废物暂存间(依托现有危废暂存间10m2),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置。 废气:有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锡及其化合物经集气罩+袋式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15m高排气筒。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锡及其化合物车间密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