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全市诉调对接多元化解工作推进座谈会召开。至此,这条“调解依靠群众、群众参与调解、司法服务群众、群众认同司法”的新路子,走过了一年多时光。
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众人商量。在我县,围绕诉调对接多元化解中心这个大平台,党政主导、多方联动,资源共享、信息互通,无缝对接各类调解组织,形成了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化解矛盾纠纷的大合力,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时间,是最生动的见证者;数据,是最忠实的记录者;平安,是最本初的民生。2017年以来,我县共化解矛盾纠纷2064件,其中司法确认360件。
就在去年,全县实现了“三降一升”:即赴市以上越级上访总量同比下降40%,县法院立案受理“民商事”案件同比下降19%,“民转刑”案件同比下降40%,全省公众安全感排序上升85个位次。今年以来,信访总量同比下降37%,民转刑发案为零,法院立案受理“民商事”案件同比下降19%。
一次深入调研,发现群众调解力量
“王所长,出门闺女该不该赡养老人?”一个白发苍苍的老汉,一跨进照镜司法所所长王照斌的办公室,就用颇为专业的法律语言发问。
老汉姓张,照镜镇桑庄村人,他兄妹两人,妹妹嫁到本镇安村,已60多岁了,家里还有一位96岁高龄的老娘。
一个月前,张老汉和外甥因为家庭琐事吵了一架。妹妹怨恨哥哥处事不公,不理哥哥。张老汉一怒之下不许妹妹回娘家,将妹妹告到了司法所。
“儿女都有对父母赡养的义务!”王照斌肯定地告诉张老汉。随后,王照斌分别找到桑庄村、安村人民调解员,详细了解情况。
王照斌到了张老汉家,两人聊起了家常。寥寥几句话,张老汉笑开了,眼睛还有些湿润。原来,王照斌已通过三级网络调解员分别做通了三方面工作。多管齐下,亲情得以唤醒,纠纷就此化解。
事实上,在农村,赡养父母瓜葛,邻里宅基地、农田纠纷,以及民间借贷矛盾时有发生,初期处理不好,往往演变为大矛盾。更有甚者,有些群众“信访不信法”,常年奔波上访。以至于2016年,我县信访压力不断加大,“民商事”案件不断增多,新的矛盾不断涌现。
坚持问题导向,有“立”才能“破”。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赵明俊去太山镇调研发现,这里的经济并不如其他乡镇发达,而上访量不多,仔细一问,原来有一批老干部、老党员及热心群众发挥了调解作用。
“既然是群众的事儿,就得依靠群众来解决,这是化解矛盾的最大力量。”赵明俊随即要求几个部门开展试点。仅在县人民法院,当月调成案件40余起,极大地减轻了法官的办案、执行压力,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矛盾。
一种联动机制,打造“大综治”格局
为政之要,重在落实,贵在持续。2017年,我县全面实施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效果显著。今年,县委、县政府进一步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打造“4+3+X”诉调对接多元化解“升级版”。
强化“四方对接”:调解与诉讼、信访、纪检、组织无缝对接;注重“三调联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方齐下;多手段衔接融合:心理咨询疏导、裁决、仲裁、复议、公证、诉讼多元互动。最终,打造出了“大综治”“大信访”的工作格局。
为做好调解工作,我县建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领导小组下设“一办五中心”,即:领导小组办公室,县诉调对接多元化解中心、获嘉县司法调解中心、县信访群众疏导调解中心(县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县行政调解指导中心、县人民调解指导中心。其中,县诉调对接多元化解中心、县矛盾纠纷调解中心承担具体的调解职能。各乡镇、各村和23个县直单位,分别成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领导小组,依托综治中心组建人民调解委员会、行政调解委员会或行业调解委员会,全县共建立调解组织254个。
县人民法院院长耿德行说,以前当事人胜诉了,执行也是个问题;如今,每个月250起左右案件,有220多起直接分流到诉调对接多元化解中心解决。
我县还建立了首问负责制、协调联动机制、分析研判机制等,明确首先接案单位为牵头单位,负责将问题协调解决到底。对需要其他单位和部门协助解决的问题,要主动会商相关部门共同解决;对不属于本地本部门解决的问题,要主动对接相关单位,将案件移交,并跟踪落实办案结果。定期收集汇总全县调解工作情况,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对疑难案件分析研判,拿出切实可行的化解方案。对苗头性问题风险进行预判,提前制订预案,化早化小;对涉及全局性的复杂问题,上报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三级网格化管理,打通综治“最后一米”
组织到位,机制畅通,还要解决谁来干、怎么干的问题。答案是三级网格化管理。
选优配强村级综治干部。在村“两委”班子成员中,选举一名责任心强、善于做调解工作的干部,担任综治主任,担负“人民调解、治安保卫、信访稳定、法治宣传”四大任务;推选产生联户代表、村民代表,成立由综治主任任主任、联户代表为成员的民调治保委员会。
在此基础上,实行三级网格化管理:即由村党支部书记任大网格长、联户代表任中网格长、村民代表任小网格长,承担“信息员、矛调员、巡防员、宣传员、联络员”五大职责,形成健全的社会治理工作机构。
王保瑞是照镜镇东彰仪村中网格长,没事的时候,就到村里转一转,遇见吵架纠纷,就上前调解一下,同时还经常宣讲政策。获嘉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张道仁说,目前,该县已基本完成选举任务,共选举综治主任219名,中网格长1296名,小网格长6628名。
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模范、老司法工作者“五老”人员和“新乡贤”,是一支重要的调解力量。他们生活在农村,能随时发现村民中的矛盾纠纷苗头,在遇到重大突发事件时,能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快速便捷处置,能够不固定地点、不拘于程序、不局限形式,随时能在“田头地角”运用当地语言、本乡习俗与当事人进行沟通,拉近双方当事人的距离,化解矛盾纠纷,促成当事人双方和解。在我县,这样的“和事佬”有6000多名,他们活跃在城乡,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实现了矛盾就地解决。人们都说:“哪里有矛盾纠纷,哪里就有调解员。”
怎么调动基层单位和群众的积极性?激励政策起作用。对评为优秀乡镇的,明确规定给予等同于优秀单位的奖励;对评为优秀村的,村干部增发一个月工资,70周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给予10元奖励,优先安排各类资金项目,并实行一票否决制。调解员每成功调解一起案件,给予50元~500元奖励,实行一年一考核、一年一聘任。举行金牌调解员、优秀调解员、精品案例评选活动,分别给予1000元、500元300元奖励,有效地激发了各级调解员的工作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