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信息
关于加强“五一”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 通 知
来源: 发布时间: 2016-04-29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五一”假期来临,群众出行和旅游活动增多,人流、物流、车流剧增,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和建设进入旺季,安全生产压力进一步增大,为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现就做好“五一”假期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严格“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加强“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提前谋划,尽早安排,认真督导检查。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亲自安排部署,亲自带队检查。要针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加强源头管控,落实防范措施,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时消除隐患,坚决遏制各类事故。
       二、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一)道路交通。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加大交通运输领域的安全监管,加强风险管控。要严厉查处无证驾驶、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和农用车非法载客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杜绝乘客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搭载客运交通工具。交通运输企业要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要对各类交通运输工具技术性能和状态进行全面检查,防止“带病”运营。要加强水上交通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违规营运等违法行为。
     (二)旅游安全。要切实加强节日期间景区景点、游乐项目、游乐设施的安全监管,加强旅游交通运载工具、大型游乐设施等重点部位隐患排查。主管旅游部门节前要对监管范围内的所有旅游景区、景点开展一次专项检查,督促企业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要强化景区、景点的安全监管,危险区域和重点部位要安排专人盯防,严防意外发生。质监部门要组织开展游乐设施、设备安全专项检查,确保游乐设施安全运营。节日期间举办的各类庆祝、游乐活动,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安全”的原则,认真制定应急方案,落实防范措施,及时监控和疏导人流,严防拥挤踩踏事故发生。
     (三)消防。消防部门要针对当前气温升高、火灾易发的特点,严查“三合一”、“多合一”等违规场所,强化商场、车站、宾馆、网吧、医院、养老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城乡结合部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安全监管部门要严格危险化学品生产厂区、仓库和油库、烟花爆竹储存仓库防火措施。
     (四)其他行业(领域)。要根据季节特点,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的安全检查,严防危险化学品爆炸、泄漏等事故。要加强建筑工地安全监管,坚决遏制坍塌、高处坠落等事故。教育、农业机械、民爆器材等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各自特点,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和安全措施,坚决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三、严格值班值守,做好应急处置
“     五一”期间,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24小时安全值班制度和生产安全事故零报告制度,严禁出现缺岗、脱岗现象,确保安全生产信息及时、准确、畅通。要结合实际,健全应急救援预案,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紧急情况,要果断采取措施,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上报信息,第一时间有力有序开展应急处置,及时控制险情,把事故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
 
                                2016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