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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深入开展汛后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2023-08-10

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深入开展汛后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

   

 

乡镇人民政府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西工区)管委会,安委成员单位:

7月28日至8月1日,8月5日至6日,我县先后经历5号台风“杜苏芮”和强对流天气的影响,遭受两轮强降雨过程,给我县安全生产工作造成诸多风险隐患。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防汛救灾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全面落实省市县领导关于做好汛后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的批示要求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守住不发生群死群伤的底线,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8月底在全范围内迅速开展汛后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以下简称汛后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各乡镇、开发区、各成员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批示指示精神,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强化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扎实做好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强化举措,扎实推动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要认真制定汛后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采取“领导+专家”“执法+专家”干部帮扶指导的方式,按照监管责任清单全方位开展汛后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二、明确工作重点,压实各级责任各乡镇、开发区、各成员单位突出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按照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和“三管三必须”要求,迅速开展汛后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一)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仓储物流企业、“九小”场所、老旧小区等重点领域重点突出“城中村”、群租房、“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老旧小区违规住人、违规用火用电、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整治;要重点排查企业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搭建住宿或经营场所、违规用火用电用油用气、违规留宿住人、占用堵塞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人员密集场所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违规设置影响逃生疏散的防盗网和广告牌、损坏挪用消防设施等突出隐患问题。(责任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

(二)危险化学品方面,要突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危险化学品及重大危险源评价、辨识、备案、监控情况,加强化工企业复工复产及易燃易爆化学品、危险工艺和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查,严格落实防、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等安全措施;动火、车辆出入、检维修等作业环节的安全管理情况;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相关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等。工贸行业,重点突出服装加工、食品加工等人员密集型企业和涉氨制冷、涉粉企业有限空间,强化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消防安全通道及设施和有限空间作业台账建立、安全警示标志设置、作业审批制度落实以及检维修情况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

(三)持续巩固经营性自建房屋安全整治成效,严厉打击非法改扩建行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突出深基坑防护、模板支撑、脚手架搭设、起重机使用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严格排查预留洞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通道口等防护措施落实情况;室内防水工程、装饰装修工程中进行焊接等明火作业、动火审批管理情况;油漆、稀料、木材、保温材料等易燃材料的保管和使用情况;宿舍内电线等情况。加强农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四)城镇燃气方面,重点排查整治燃气管道被违规占压,穿越密闭空间;经营场所气瓶间不符合要求、使用不合格的瓶盖管阀、不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居民小区内违规设置非法储存的储罐点,居民用户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室内管道严重锈蚀等重大安全隐患。市政建设方面,要突出燃气、热力排水设施等地下暗挖工程、地下管网施工安全措施及落实情况;渣土运输车辆安全运营管理情况;沿街广告设施安全情况等。(责任单位:城管局)

(五)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道路客运企业和车辆管理“1+3”文件要求,全面规范客运车辆登记管理情况;“两客一危一货”车辆安全管理和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车站和公路隧道、桥梁等重点路段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责任单位:县交通局)

(六)重点排查民爆物品生产领域企业现场安全管理情况;仓库管理情况;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确保人防、物防、技防达到防范要求。通讯行业汛后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等。(责任单位:县科工局)

(七)突出运营车辆管控、道路安全防控和驾驶人员管理等防范重点,严查运输车辆超速、超限和超载,货车非法改装、运营情况;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涉牌涉证等违规违法行为查处情况;事故易发、多发、频发路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八)突出影院、网吧、歌舞厅等文化娱乐场所和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地下空间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密室逃脱、剧本杀等娱乐场所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星级宾馆、饭店等服务场所燃气使用、用电等消防安全情况。(责任单位:县文旅局)

(九)全面排查婚姻登记、养老服务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殡葬服务机构等社会福利机构汛后风险隐患排查工作,重点突出房屋建筑安全、消防安全燃气安全等。(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十)全面排查各类卫生医疗机构汛后风险隐患安全防范情况,重点突出医疗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责任单位:县健委)

(十一)全面排查各类锅炉、压力容器(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安全情况,严肃查处各类违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十二)全面排查中小学及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按谁审批谁检查的原则)汛后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学校消防器材配备情况;用火用电电工持证上岗情况;使用燃气安装泄露报警器情况;学生宿舍安全通道畅通情况;安全教育和防溺水宣传教育(责任单位:县教体局)

(十三)全面排查水利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施工、监理等单位安全责任和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情况,是否存在违章指挥、违规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行为;查农村饮用水厂房屋安全、饮水安全、用电安全等措施落实情况。排查河道的风险隐患及时整治。(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十四)突出农业机械(田间作业大型农机具、无人机、农机库房)、农家乐、休闲农业、养殖场等领域的隐患排查;加强对农村日光温室大棚、畜禽场舍、沼气作业等农业设施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以及对农资店、实验室等危化品使用单位的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十五)查高压、低压线下是否存在影响电力安全的树木及违章建筑;电力线路杆塔拉线上的套管等器材是否完善齐全;查变压器、配电室周围易燃物或倒垃圾、堆粪土是否得到治理;查私拉乱扯电线行为是否得到有效治理;查电力警示标识是否齐全。(责任单位:县供电公司

(十六突出天然气长输管道、在建电力工程、粮食储备库、救灾物资储备库等领域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责任单位:县发改委、粮食服务中心

(十七)突出大型商业综合体、商超、餐饮、废品回收站、成品油流通等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十八)持续抓好森林防火、林区企业、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十九)加强对基层供销社和社属企业的汛后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责任单位:县供销社)

(二十)加强对宗教场所的汛后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责任单位:县宗教局)

(二十一)国省干道、桥隧、易塌方、边坡、水毁等路段的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责任单位:县公路发展中心

生态环境、气象、人社其它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根据汛后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抓好工作落实。各乡镇、开发区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组织专人或聘请专家对辖区企业、“九小场所”地下空间、桥涵洞闸、居民安全用电、防溺水开展全方位的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三、精心谋划组织,深入排查整治各乡镇、开发区各成员单位要结合本区和本部门实际组织专业人员迅速开展汛后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做到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即查即改,消除隐患。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好行业部门监管责任,派出专业队伍,深入一线排查和检查指导。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企业,要依法立即停业停产整顿,达到安全生产条件后方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要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内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严防因非法违法行为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县安委会7个综合抽查组将对各乡镇、各成员单位汛后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对领导不重视、工作不认真、排查不全面、整治不彻底等情况的,县安委会在全县范围进行通报,通报情况抄送县纪委监委、县督查局同时,把汛后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列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考核。自87日起,各乡镇、开发区、各有关部门每12时前,将本周风险隐患排查情况报县安委办(见附件)。830日前,各单位汛后风险隐患排查开展情况工作总结报县安委办。

    四、严肃工作纪律,强化责任追究。在汛后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期间,所有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一律按“一案双查”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既要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也要对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在对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方面,一律按顶格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