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及省、市、县贯彻落实意见和《关于印发获嘉县安全生产职责清单的通知》(获办〔2022〕2号)等规定和县政府工作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深入汲取近期省内外事故教训,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针对冬春季火灾事故多发易发特点,深入排查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隐患,完善应急预案和防范措施,压实各方责任,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主要内容
以当前正在部署开展的“七查一打”专项行动为重点,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在全县各行业领域开展集中安全生产大检查。
1.消防领域:重点检查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落实情况;各行业部门开展冬春火灾防控排查治理情况;电化学储能电站、剧本娱乐经营、电竞酒店、私人影院、醇基燃料、平台经济等新业态、新领域行业消防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大型商业综合体、商场、宾馆等人员密集场所,医院、养老院等敏感特殊场所,厂中厂、老旧商住楼等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养老福利机构、高层公共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桑拿洗浴、医疗卫生机构、劳动密集型企业、扶贫车间、快递企业等场所分行业开展排查治理情况;城镇燃气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平台发挥作用情况;针对违规施工和违规电气焊作业,相关部门的安全责任落实情况;乡镇街道消防“一队一中心”建设使用情况;居民小区、“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所属部门开展排查治理情况;各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成效开展“回头看”情况。(牵头单位:消防救援大队,配合单位:县安委、消安委相关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下同,不再列出)
2.危险化学品领域: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冬春季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等环节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易燃易爆场所电气防爆设施的落实情况;涉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场所检测报警装置运行情况;动火、高处、受限空间作业等特殊作业规范管理情况;化工装置开停车、检维修安全风险防控情况;双重预防机制制定和运行情况。(牵头单位:应急局)
3.建筑领域:重点检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施工企业市场行为情况;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情况;施工企业危大工程管理情况;施工企业关键岗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情况;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情况;监理单位履责情况;施工现场其他安全隐患情况。(牵头单位:住建局)
4.城镇燃气、市政建设领域:重点检查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燃气经营者在燃气厂站、燃气管道和调压设施、气瓶的安全管理情况;燃气经营者在对燃气用户进行安全检查情况;市政公用设施(热力管道、城市道路、城市桥梁、生活垃圾堆场、公园、窖井)管理情况;污水处理企业规范运行情况;双重预防机制制定和运行情况。(牵头单位:城管局)
5.道路交通安全领域:长途客运重点检查是否落实长途客运站实名购票制度;安检人员是否能发现可疑情况(暗访);安检设备是否按标准配齐;安检设施是否按规定运行;车站车辆进出口是否限制行人出入。道路交通重点检查否成立相应领导小组或工作专班,是否改进交通管理勤务模式,常态分析道路交通事故、严重交通违法的规律和特点,以研判引领勤务;勤务安排部署,是否按照支队要求,集中开展专项统一行动、是否紧盯12类违法行为,开展勤务安排部署、是否强化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巡逻管控;隐患排查,是否开展专项道路隐患排查,是否登记造册、是否对道路隐患路段开展挂牌整治、“四道杠”整治行动是否完成、各单位结合辖区道路特点,推动中央隔离设施建设进度;重点人、重点车辆、重点企业监管,是否精准把握辖区内重点驾驶人、重点车辆、重点企业,是否有对应的工作台账,是否配合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部门,加强营运车辆动态监控及客车安全带使用监督;宣传教育,是否对酒醉驾、“三超一疲劳”等驾驶人实施“点对点”精准提示,是否深入开展交通安全“七进”宣传,每月集中开展“五大曝光”行动,加强较大事故发生地周边乡镇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是否建立依法办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工作机制,提升交通类舆情信息应对处置工作能力。(牵头单位:公安局)
6.交通运输领域:重点检查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今冬明春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行业各单位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演练情况;冬季营运车辆、生产设备维护、保养情况;“两客一危”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管情况;冬季恶劣天气道路通行应急保障方案和应急保障队伍、物资储备情况;公路建设项目冬季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牵头单位:交通运输局)
7.工贸领域:粉尘涉爆方面,是否严格按照“粉6条”事项开展检查,重点检查企业粉尘爆炸危险场所是否设置在非框架结构的多层建构筑物内,是否与居民区、员工宿舍、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距离不足;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是否共用一套除尘系统;是否加装防爆和报警装置。涉氨制冷方面,重点检查冷库及制冷系统是否由具备冷库工程设计、压力管道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包装间、分割间、产品整理间等人员较多生产场所的空调系统是否采用严 禁氨直接蒸发制冷系统;液氨管线是否有严禁通过有人员办公、休息和居住的建筑物;氨制冷机房贮氨器等重要部位是否安装氨气浓度检测报警仪器,并与事故排风机自动开启联动;企业是否建立健全液氨泄漏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有限空间方面,重点检查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有限空间作业台账建立、安全警示标志设置、作业审批制度落实、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应急救援物资配备、应急救援演练等。(牵头单位:应急局)
8.特种设备领域:重点检查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安全责任落实情况,机构及制度建立情况,设备和人员管理情况,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
9.公共安全领域:大型群众性活动重点检查属地公安机关是否认真审核承办者提交的大型群众性活动申请材料,按照法定程序实施安全许可;承办方是否是依照法定程序成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办者是否依法制定大型群众性活动方案和安全工作方案,安全责任是否明确,各项安全措施是否有效;是否出具活动场所管理者同意提供活动场所的证明,是否能够保证活动场所、设施符合安全要求;是否提供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有关资质、资格证明;承办者是否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和应急救援方案,是否落实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安全措施;是否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并开展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宣传教育;是否配备与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需要相适应的专业保安人员以及其他安全工作人员;保安员是否持证上岗,安全工作人员、保安员是否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安保技能;是否能够保障临时搭建的设施、建筑物安全;是否配备必要的安全检查设备,是否对参加大型群众性活动的人员进行安全检查;是否明确活动场所可容纳的人员数量以及活动预计参加人数;是否制定票证查验和安全检查措施,是否按照容量和划定的区域发放或出售门票;是否落实医疗救护、灭火、应急疏散等应急救援措施以及车辆停放、疏导措施;是否能够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视频监控符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定;是否能够保障监控设备和消防设施、器材配置齐全、完好有效;是否提供必要的停车场地,并维护安全秩序;属地公安机关是否制定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监督方案和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是否指导承办者对安全工作人员开展教育培训;是否活动举办前,组织开展安全检查,活动举办中,对安全工作落实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责令改正。“九小场所”重点检查各“场所”的安全出口、消防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灭火器的放置是否合理、是否在有效期范围;安全出口标志、疏散指示标识、应急照明灯的设置是否规范;电气线路是否有私拉乱接现象,电线是否脱皮、老化现象;消防责任是否落实到位;是否配齐消防安全员;是否开展安全消防巡检;巡查记录是否如实记载消防情况;员工是否了解消防安全应会知识、是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是否能及时开展应急逃生。(牵头单位:公安局)
10.监所领域:公安重点检查监所疏散通道、指示标志、安全出口、消防通道、应急照明等基础设施是否符合国家安全规定;监所灭火器、消防栓、发电机、医药、饮用水、食品等常用防灾减灾物资是否配备充足且使用正常;监所门禁、报警、对讲、周界等基础技防装备是否全部联网;监所的水、电、燃气等线路和设备是否按期检修,是否存在在私自安装大功率用电设备、私拉电线、线路裸露等安全隐患;监所押解车辆是否定期年检,车况是否良好,符合安全押解工作需要。司法重点检查监所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燃气使用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监所重点部位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警用车辆使用及安全检查情况;建筑施工电气焊等特殊作业规范管理情况;应急机制建立、运行和演练情况;双重预防机制制定和运行情况。(牵头单位:公安局、司法局)
11.文化旅游领域:重点检查旅行社、旅游景区和旅游饭店、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等文化场所,歌舞娱乐、互联网上网服务、电子游艺、营业性演出等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文化艺术类培训机构、大型群众文化活动等的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企业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应急预案、双重预 防体系、安全风险提示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是否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或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事项;是否建立消防设施定期检查和维护台账,消防安全通道是否畅通;是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管理人并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否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员工日常消防安全培训是否落实。(牵头单位:文旅局)
12.卫生医疗领域:重点检查医疗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医疗机构检查制度措施建立及落实情况;动水、动火、动气、动焊作业和危化品管理为重点,突出新建院区和老旧院区改造等工程,深入排查地下室、员工及学生宿舍 和出租房屋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风险情况;医疗机构开展十个全覆盖十个严禁情况;各级医疗机构人员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情况。(牵头单位:卫健委)
13.民政服务领域:重点检查养老院、敬老院、福利院等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健全情况,重点部位管理、防火巡查检查、消防宣传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等制度落实情况;电气线路铺设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私拉乱接临时线路现象;宿舍内对打火机、火柴、抽烟等火源管控是否到位;是否存在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是否有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搭建临时建筑现象;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规定;楼道、门厅内有无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并充电现象等。(牵头单位:民政局)
14.能源领域:重点检查能源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健全落实双重预防机制情况;工程施工和质量管控情况;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重要设备运维管理情况;班组安全技术建设、安全管理、安全文化建设、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应急能力建设和应急预案编制情况。(牵头单位:发改委)
15.测绘领域:测绘行业重点检查测绘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实施情况;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情况;野外、艰险地区作业安全管理;装备保障情况。(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局)
16.商务领域: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应急预案、是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管理人并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否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员工日常消防安全培训是否落实。(牵头单位:商务局)
17.农业农村领域: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情况;冬春季农产品生产、储存等环节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易燃易爆场所电气防爆设施的落实情况;动火、高处、受限空间作业等特殊作业规范管理情况;双重预防机制制定和运行情况。(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
18.水利领域:重点检查“六项机制”落实情况;水利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2023行动开展情况;水利工程冬季施工防寒、防冻、防滑、防火、防静电、防煤气中毒等安全防范措施;水利工程运行设施设备维修检修安全管理情况,是否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严防高处坠落、有限空间中毒和窒息、火灾等事故;办公区域、高层建筑、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防控情况,消防和燃气安全巡查检查情况。(牵头单位:水利局)
19.教育领域:重点检查落实各级安全责任情况、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冬季消防和燃气安全、建筑安全、防治校园欺凌情况、安全教育及应急演练情况、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反电信诈骗工作情况等方面的安全工作;检查体育行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公共体育设施、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设施机制落实情况;大型赛事活动安全规范组织情况;体育场馆设施用电、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各类体育场馆设施建筑安全情况;体育设施周边“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消防安全机制落实情况;体育训练安全管理情况。(牵头单位:教体局)
20.金融领域:重点检查企业安全责任制的制定和落实情况;安全管理机构设立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各类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制订与落实情况;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劳动防护用品和用具的配备与使用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各类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情况;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及演练情况;消防安全工作情况。(牵头单位:财政局)
21.供销领域:重点检查县供销社社有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人员密集场所消防设施配置情况;对建筑消防设施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违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情况;高层建筑、大型商超、仓储物流、厂库合一、二合一、多合一场所、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的消防设施情况,安全警示标志配备情况;定期开展警示教育、应急疏散演练情况;涉电气焊和热切割焊工、设备安全管理情况;动火作业规范管理情况;双重预防机制和运行情况;同一建筑物多家企业分租消防安全界定情况;社有企业对租赁经营户消防安全工作指导帮扶情况;人的不安全行为;人员消防安全培训,消防安全教育普及。(牵头单位:供销社)
22.民宗领域:重点检查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设施配备情况;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用火、用气、用电情况;宗教活动场所建立疏散通道,是否存在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等情况;宗教活动场所是否存在搭建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建(构)筑物情况;宗教活动场所内及周边是否存在堆积易燃可燃杂物等情况;是否存在对外出租房屋,对外出租房屋属于“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的,是否按照《全市“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完成排查整治。(牵头单位:民宗局)
23.粮食储备领域:重点检查仓储安全管理制度、粮油安全储存管理、仓储设施设备安全管理、仓储作业流程安全管理等落实情况;救灾物资储存建章立制和日常管理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安全隐患督导检查、现场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和消防工作标准化管理情况。(牵头单位:粮食局)
24.邮政快递领域:重点检查寄递企业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防重大火灾事故发生;是否强化消防安全整治,严查严控仓储库房、营业网点、分拨中心场所火患,整治消防设施设备不合规、消防“生命通道”不畅通等问题;是否加强用火用电管控,严格动火作业和用电安全,切实规范充电用电行为;是否严格落实消防设施器材配备标准,强化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开展灭火应急疏散演练;是否以企业办公楼、员工集体宿舍、大型处理中心、居民区营业网点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全面排查火灾风险隐患,立即整治消防 设施配备不足、电动车电池室内充电、疏散避险路线不通、现场安全应急负责人缺位等突出问题。(牵头单位:邮政管理局)
25.气象领域:重点检查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场所以及旅游景区的防雷安全责任落实情况;防雷安全管理情况;雷电防护装置行政许可情况;雷电防护装置安装和运行维护情况;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情况等。(牵头单位:气象局)
26.生态环境领域:重点检查企业、工业园区安全生产落实情况;企业、工业园区环保设施、项目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流域区域环境安全防护情况;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安全监督管理情况;环境风险场所风险隐患排查情况。(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
27.其他行业领域,按照职责做好本行业领域内的冬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三、时间安排及方式
冬春安全生产大检查自2023年12月1日底至2024年3月底结束。共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是部署动员阶段。(2023年12月中旬)本乡镇本部门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冬春季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冬春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明确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
二是全面排查阶段。(2023年12月至2024年3月底)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排查工作要求,对本企业组织开展全面排查。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检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全部建立工作台账,实施闭环管理。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帮扶指导力度,督促企业自觉落实工作任务。
三是“打非治违”阶段。(2023年12月下旬至2024年3月底)严格落实县、乡政府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主体责任,重点突出高危行业领域和小化工、小作坊、小加工点等小、散远地区以及烟花爆竹非法生产运输、储存、经营行为。要强化精准执法,采取行刑衔接手段,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四是督导检查阶段。县安委会7个综合督导检查组全程贯穿督导检查“七查一打”专项行动和冬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落实情况;督导检查工作原则上每月不少于一次,每次不少于3天,重大节日、关键时段前后必须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工作落地落实。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认识、加强领导。本乡镇本部门要高度重视冬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亲自带队,组织好开展本行业领域冬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二)落实责任、务求实效。本乡镇本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切实把检查责任落实到人,把隐患整改落实到位。要积极采取相关企业自查与联合检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全面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要明确检查取得实效。要督促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照检查内容,自觉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认真落实自查自纠,对检查出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严防整改期间发生安全事故,并要加快整改步伐,确保整改到位。
(三)广泛宣传、强化监督。本乡镇本部门要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微博及LED屏等信息传播平台,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对冬春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获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