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推行“小事故核查、预防大事故”
工作机制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获嘉县安全生产职责清单》精神,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获嘉建设,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市、县相关要求,在全县范围内推行安全生产“小事故核查、预防大事故”工作机制,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指示精神,围绕市、县总体思路,结合我县实际,以“小事故核查、预防大事故”工作机制为切入点,着力化解群众身边的安全生产不稳定因素,全面加强行业治理、源头治理和长效治理;压实安全责任,树牢防范理念,完善监管体系,强化责任追究。有效防范各类安全风险因素,确保安全生产实现“零事故”目标,为全县高质量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坚持目标导向。从即日起,通过开展“小事故核查、预防大事故”工作机制,对本辖区发生的生产安全“小事故”倒查安全责任落实,倒逼压紧压实“三管三必须”责任,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二)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小事故核查、预防大事故”工作机制,深化治本攻坚三年专项行动,开展源头治理,提升本质安全。强化教育培训,用好安全应急“一本账”管理平台,压实安全生产网格化管控,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坚持结果导向。深入开展“小事故核查、预防大事故”,切实让安全防范走在风险隐患前面,开展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确保风险在可控状态。努力做到隐患不上交、安全不出事。不断提升企业、部门、属地履行安全职责的意识和能力,持续推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三、组织领导
县安委会办公室成立县“小事故核查、预防大事故”工作领导小组,牵头负责推进全县“小事故核查、预防大事故”工作机制落实。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许永亮 县安委办主任、应急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王 辉 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赵世峰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
县“小事故核查、预防大事故”工作办公室设在应急管理局调查股,办公室主任由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赵世峰担任。
四、认定标准
“小事故”是指对人体造成轻微伤、停工短暂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及关注度高的生产安全事故。本方案适用于小事故核查,发生其它生产安全事故的,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进行调查处理。
五、适用范围
全县辖区内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工贸领域、交通运输、教体领域、民政养老、燃气领域、水利设施、商超餐饮、卫生健康、文广旅游、能源安全等其它涉及安全生产行业领域发生的生产安全小事故核查适用本方案。
六、核查程序
(一)成立核查小组。县“小事故核查、预防大事故”工作领导小组接举报、移交或者检查发现小事故后,成立小事故核查组(也可委托事故发生乡镇(街道)、单位,开发区成立事故核查组,)进行事故核查。
(二)开展事故核查。核查组在三个工作日内逐一核查负有监管职责的县级行业部门、属地在事故发生前对涉事单位安全生产日常监督检查履责情况,对事故发生前未按照安全生产网格化落实日常监督检查职责的行业主管部门、属地造成小事故发生的,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受伤情况及经济损失,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形成事故核查报告,上报县安委会办公室。
(三)落实责任追究。县安委会办公室根据核查报告,建议属地、部门以警示、通报、约谈等形式实施追责问责。一是属地问责,乡镇(街道)要对分包干部、村两委干部、涉事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采取警示、通报、约谈等形式实施问责。二是部门问责,行业主管部门要对分包三级网格长、网格员按要求启动问责。三是县级问责,县安委会办公室根据小事故发生的原因、性质等因素,并依据实际情况追究乡镇(街道)、开发区,行业主管部门相应责任。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各成员单位要努力以小事故核查,提升职能部门、属地履行安全职责,坚决防止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需要追究党政纪责任的依程序办理。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各成员单位要把“小事故核查、预防大事故”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各级安全生产会议精神、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建设平安获嘉的重要举措,纳入总体工作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负全责。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强化追责问责,压实主体责任。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各成员单位要把推行“小事故核查、预防大事故”工作与深化平安获嘉建设等中心工作相结合,与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专项行动相结合,统筹安排、整体推进。要强化追责问责,县安委办公室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充分运用警示、通报、约谈等形式实施追责问责,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实现“三坚决两确保”(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事故,坚决防范自然灾害导致重大人员伤亡;确保生产安全事故持续下降,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目标。
(三)认真总结工作,及时报送信息。开展“小事故核查、预防大事故”工作是强化安全基础、提高本质安全的长期工作,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各成员单位要建立长效机制,持之以恒,坚持不懈,一抓到底,要做到安全生产“时时放心不下,事事手中有招,时时心中有底”。并于每月5日前将落实情况报县安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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