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嘉县应急管理局
关于公布行政处罚救急渠道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三项制度”有关公示要求,现将获嘉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的救急渠道公示如下:
行政处罚的救济渠道: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被处罚人对获嘉县应急管理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获嘉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获嘉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