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我县2020年1月份社会救助和
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的请示
县人民政府:
根据市发改委下发的《关于启动我市2020年1月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的通知》(新发改价调〔2020〕37号),我市2020年1月份CPI食品价格指数同比分别上涨5.8%和25.6%,已经达到联动机制启动标准,需启动联动机制,我县2020年1月份的价格临时补贴共涉及12397人次,涉及财政资金500064.11元(表附后)。
一、价格补贴标准及补贴金额
2020年1月份,城市低保对象、优抚对象、城市特困人员临时补助标准为55.86元/人,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的价格临时补贴34.79元/人,涉及人员共12397人,涉及财政资金500064.11元。
二、价格临时补贴资金的筹集
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发放的价格临时补贴,由县财政从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资金列支,对享受国家定期优抚补助的优抚对象发放的价格临时补贴由县财政预算安排。
三、价格临时补贴资金的发放
县民政部门负责对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的价格临时补贴资金的发放;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优抚对象的价格临时补贴资金发放。
妥否?请批示。
获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3月3日
获嘉县2020年1月份发放物价补贴人数统计表
类 别 | 人 数 | 补贴标准(元/每人) | 金 额(单位元) |
农村低保 | 8204 | 34.79 | 285417.16 |
城市低保 | 574 | 55.86 | 32063.64 |
农村特困 | 929 | 34.79 | 32319.91 |
城市特困 | 9 | 55.86 | 502.74 |
优 抚 | 2681 |
55.86 | 149760.66 |
合 计 | 12397 |
| 500064.1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