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发改〔2023〕17号
获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获嘉县教育体育局
关于获嘉县华园外国语学校教育
收费标准的通知
获嘉县华园外国语学校:
你校《关于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定价目录〉的通知》(豫发改价调〔2022〕612号)和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05)1055号)文件精神,通过价格调查、成本监审等程序,经研究,现就你校教育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小学学费不超过4000元/生·学年;住宿费不超过500元/生·学年。
二、民办学校收费实行上限管理,学校可在不突破上述标准的基础上自主确定收费标准。学费、住宿费可按学期或学年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学校在收费前应通过公示栏、公示牌等形式,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自觉接受社会和相关部门的监督。
三、学校要严格落实省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进一步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豫政〔2018〕6号)关于贫困学生奖补政策的有关规定,同时鼓励学校对低保、特困和因灾拟纳入监测对象家庭的学生实施学费缓交或减免等优惠政策。
四、本通知自2023年春季学期起执行,试运行期一年。学校应在收费期满三个月前,重新申请核定收费标准。
获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获嘉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