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股、室、队、中心,市场监管所:
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公用事业是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具有鲜明的基础性、先导性和自然垄断性,事关人民群众切实利益。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的重要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监管为民”的执法理念,结合市场监管总局和省市局安排部署的2023年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现就进一步加强公用事业领域反垄断执法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将水电气暖等民生领域的监管作为重点工作,统筹经济发展和保障民生关系,坚持监管规范与促进发展并重,坚持重点突破与整体规范并重,牢牢把握反垄断工作的发展导向,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严重排除限制竞争等突出问题,集中查处一批严重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典型垄断案件,着力破除妨碍各种生产要素市场化配置和商品服务流通的体制机制障碍,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着力维护市场秩序,助推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线索摸排。重点加强供电、供水、供气、供暖等公用事业领域垄断行为及线索排查力度。整合各类宣传资源,通过官方网站、网络媒体和12315投诉举报平台等向社会公开举报方式,畅通举报渠道,发动社会公众力量深挖案源线索,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公用事业领域违法行为,要主动监管、认真核查、依法查处。
(二)深化重点领域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执法。聚焦公用事业等自然垄断领域,重点排查整治限定交易、搭售、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等行为。正确处理发展和规范、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加强反垄断常态化监管,规范和引导资本健康发展,着力打破制约产业升级的垄断堵点,促进创新发展。
(三)强化重点领域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执法。聚焦公用事业、教育、医疗卫生、交通运输、保险、政府采购、招投标等重点行业和领域,重点查处滥用行政权力妨碍商品自由流通、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经营者、限定或者变相限定交易、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规定等行为,着力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监督管理。各单位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监管为民,持续强化水电气暖等民生领域执法监管,形成常态化执法机制,依法规范民生领域市场秩序,严查企业强行要求消费者购买指定经营者的商品、违背消费者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条件的行为发生。
(二)加强行政指导。切实加大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不断拓展宣传渠道,努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定期召开行政指导会,加强行政指导,不断增强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合规经营。引导经营者建立健全反垄断等合规管理制度,有效预防和降低违法风险。
(三)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各单位要切实改善监管方式,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指导服务企业切实加强管理,不断完善制度体系,发挥好国家队和主力军示范作用,提高核心竞争力,优质高效满足人民群众对放心消费的期盼。积极助企纾困,主动帮助企业解决经营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助力企业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
各单位在工作中要加强与县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股沟通联系,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重大线索情况,请及时向县局报告。
联 系 人:县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股 陈金宝
联系电话:0373-7085092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