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对象
114个受援县(附件5)范围内有产业发展科技需求的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有派驻第一书记或工作队的行政村等。
二、选派对象及要求
针对本县产业科技需求情况,结合省、市派往本地的科技特派员专业领域,按照上下衔接、相互补充、互相促进的原则,全部从本县科技人才、乡土人才、致富能手、农村经纪人中选派(不得选派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要求如下:
(一)坚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良好,征信良好,身体健康,作风正派,自觉接受基层和群众监督。
(二)热心科技特派员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守科技特派员各项管理制度,工作扎实,乐于奉献,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到乡村振兴一线、农村基层开展科技服务。
(三)有一定科技服务经验和工作能力,能够解决当地产业发展中的实际问题。
三、选派名额及经费
省财政支持114个受援县,每个受援县选派10名县选省资助科技特派员,统一认定为河南省科技特派员,给予每人每年支持1万元工作经费,由省财政和县财政各支付0.5万元。
四、选派报送程序
(一)受援县征集选派。受援县科技主管部门在征求组织、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农村管理部门意见的基础上,负责本地县选省资助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
(二)汇总报送。通过“河南省科技特派员征集对接平台,http://182.92.222.74/)”报送,不受理纸质材料。受援县科技主管部门将县选省资助科技特派员名单通过系统,受援县于5月7日前提交至省辖市科技局,省辖市科技局于5月9日前汇总提交至省科技厅。
(三)省科技特派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核。省科技特派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上报名单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的进行选派。
有意申报者请于4月29日前与获嘉县科工局联系。
联系人:李琳
电 话:13353674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