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县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紧盯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扎实开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三项行动”,确保兜底保障工作精准、有力,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切实“兜”住了民生保障底线,“保”住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一是及时部署任务。召开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会议5次,传达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职责,并组织对各乡镇及相关股室人员进行专题培训3次,确保经办人员对政策规定、申报条件、业务流程、救助标准、群众申请事项需提交材料清楚知晓,把握到位,精准运用。
二是加大排查力度。定期与县扶贫办、残联进行数据比对,结合主动发现机制,有针对性开展摸排核查,及时掌握低保、特困供养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状况变化。成立了由班子成员分别带队的3个调研指导组,深入各乡镇进行全面排查,将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作为保障重点,符合条件的全部纳入兜底保障范围,防止“脱保”、“漏保”现象发生。今年以来,共为10139名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对象发放资金2890.96万元。
三是注重统筹结合。筛选低保领域典型案例在民政系统范围内进行学习,并针对发案原因进行深入剖析,对照我县农村低保工作要点,认真查摆了自身在低保政策落实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责任落实不到位、敷衍塞责、不敢担当的问题,全面梳理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的风险点和监管盲区。针对相关问题制定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有效保障了惠民政策的落实落细。通过认真排查梳理,对因家庭状况发生变化后未及时上报多领取的低保金进行了追缴,共追回低保金13080元,目前已上缴国库。
四是拓宽举报渠道。将社会救助对象名单通过各村设置的永久公示栏和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做到低保政策、标准、对象和资金“四公开”,并公开县、乡两级监督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监督,使低保工作更加规范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