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县民政局持续开展低保工作规范化建设,不断强化低保程序规范化管理,全力兜牢低保基本民生兜底保障网。截至10月底,共保障城乡低保4778户7885人(其中城镇低保245户344人,农村低保4533户7541人),特困供养1127人,累计发放低保资金1863.71万元,特困供养资金867.06万元。同时,救助因临时性生活困难群众157人,累计支出资金32.38万元。
一、加大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力度。从7月份起,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月人均不低于455元,A+类、A1类、A类、B类、C类对象月人均补助水平分别提高到不低于455元、308元、256元、228元、200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月人均592元。
二、强化低收入动态监测预警。积极对接协调医保、残联、乡村振兴等部门,建立动态监测预警机制,以月为单位进行信息比对,确保部门数据共享及时,并将重点人员名单推送至各乡镇进行摸排。同时利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通过系统平台开展部门间数据比对和动态监测,加大主动发现力度,逐步实现从“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的转变。
三、建立社会救助常态化督导工作机制。实行定期、重点督导检查,压实工作责任。严格执行社会救助对象长期末端公示,加强低保经办人员和村(社区)干部近亲属备案,明确备案对象,规范备案内容,预防管理工作中违规操作、厚亲泽友和骗保等问题发生,畅通群众和社会全方位监督渠道,杜绝“关系保”“人情保”,确保低保保障政策公开透明,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到位。
四、持续做好临时救助工作。进一步健全临时救助制度,有效解决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建立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下拨专项资金用于乡镇“救急难”紧急救助,努力做到困难群众急难事项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