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许可法》及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局对河南翔宇建设有限公司申请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初步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20日至2024年1月2日。
公示期内,企业若对初步审查意见有异议,可以进行申诉,审查意见中需补充材料的请下载填写《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诉、补充)备案表》,申诉材料上报我局。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反映,反映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对弄虚作假的企业,一经发现,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筑企业资质。
企业查询公示意见需携带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等材料到县住建局402室咨询。
联系地址:获嘉县同盟大道西段
邮编:453800
联系电话:0373-4511037
附件:1.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表
2.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诉、补充)备案表
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