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局
获嘉县农业农村局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 2022-02-21

获嘉县农业农村局

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全省农业农村系统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农发〔2019〕6 号)等有关要求,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强化随机抽查监管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的重要内容,是农业农村部门开展对市场主体监管活动的主要方式,是优化农业农村发展环境,规范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为的重要手段,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实现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1.依法监管。严格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落实监管责任,确保监督检查依法有序进行,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

2.公正高效。转变监管理念,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

3.公开透明。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执法”,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二、工作任务

建立“一单、两库、一细则”(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监管机制,充分运用监管信息,提升监管效能。

(一)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

要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监管的市场主体全部纳入,确保不遗漏。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在检查范围内的市场主体和检查事项,一律不列入,确保不越位。应当按照全面覆盖、动态管理的原则,建立完善检查对象名录库

(二)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应录入执法检查人员的职务(职称)、专长、业绩等基本信息,并按照其擅长的检查行业、领域进行分类。开展随机抽查时,应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根据工作需要,上级建立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可以选录下级执法检查人员。上级开展随机抽查时,也可从下级名录库中随机抽调执法检查人员。要规范名录库人员的推荐、审核程序,确保执法检查人员业务熟练,能有效履行检查职责。

(三)制定随机抽查计划

 要结合农业农村实际和市场监管部门的抽查要求,统筹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在制定抽查计划过程中,根据实际确定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项,积极参与部门联合抽查工作,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

(四)制定随机抽查工作具体方案

根据农业农村厅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要求,结合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制定随机抽查工作具体方案,明确抽查计划名称、抽查事项和法律依据、抽查范围和对象、抽查时间、抽查频次和比例、抽查的具体内容和标准、抽查类型、抽查人员范围等内容。

(五)依法依规履行随机抽查工作职责。

按照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进度,适时安排随机抽查工作,确保年度工作计划有效实施。开展监督执法检查工作,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有初步证据或线索证明明显涉嫌违法的,要依法立案查处。对被抽查市场主体实施执法检查时,执法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出示执法证件,并填写实地执法检查记录表,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并由市场主体负责人签字或市场主体盖章确认。无法取得签字或盖章的,执法检查人员要注明原因,必要时邀请有关人员作为见证人。要逐步推广运用电子化手段,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程记录,实现责任可追溯。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增加抽查比例和频次。

(六)加大抽查检查公示运用力度

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由检查人员将抽查检查结果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抽查发现的各类问题,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和“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衔接,依法加大惩处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七)兼顾个案处理和专项检查。

在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同时,对通过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发现的违法违规个案线索,要立即实施检查、处置;需要立案查处的,要按照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进行调查处理。要坚持问题导向,对通过上述渠道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市场秩序存在的突出风险,要通过双随机抽查等方式,对所抽查事项开展专项检查,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抽查比例,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各相关股、站科室务必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组织、协调、督促等工作,确保有力有序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实施。

(二)强化责任落实

各相关股、站科室要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切实加强对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组织部署、督促指导和绩效评估,具体细化推进工作的任务和步骤,明确工作进度要求,落实责任分工,强化过程管控,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三)加强宣传培训

“双随机、一公开”是行政执法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获嘉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加快转变执法理念,不断提高执法能力。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渠道,广泛开展宣传,积极争取社会各界支持,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附获嘉县农业农村局随机抽查工作细则

本方案自发行之日起实施。

 

                      获嘉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2月1日

 

获嘉县农业农村局随机抽查工作细则

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全省农业农村系统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农发〔20196号)和《新乡市农业农村系统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是指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时,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的监管方式。

第二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按照依法监管、各负其责、公正高效、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三条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辖区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第四条农业农村部门有监督检查职责的内设机构和植物检疫机构等具体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第五条查办案件、核查案件线索,重大专项检查、督查,阶段性绩效评估等,采取“双随机”抽查方式。

第六条农业农村部门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包括检查对象名称、地址、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检查对象名录库依据检查对象生产、经营状况进行动态调整。

第七条农业农村部门应当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对外公示。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应当明确执法人员的姓名、单位、性别、执法证号、执法岗位情况等身份信息。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随人员单位变动、岗位调整等情况动态调整。

第八条在实施检查前,根据检查方案中检查对象的类型、数量和地域,通过“省级平台”,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根据需要执法人员的特长、数量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

第九条检查对象名单和检查人员名单抽取,应由检查机构会同本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共同实施。要制作现场抽取笔录和现场照片、录音、录像等证据资料,记录抽查过程,确保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条对专业性较强的监督检查工作,一般应当采取定向抽查的方式,设定类别条件选择被检查对象,或者同时设定资质资格条件选择执法检查人员。

第十一条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根据本部门监管对象情况合理确定,以不影响公正与效率为前提,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

第十二条抽取的执法检查人员与被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依法回避。回避可采取与其他执法检查人员交换被检查对象的方式,也可以采取不参与本次执法检查的方式。确定不参与本次执法检查的,再次抽取替代执法检查人员。在一定周期内对同一抽查对象不得由同一执法检查人员实施检查。对同一抽查对象实施检查,选派执法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

第十三条在检查、抽样、检测等各项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查报告。检查报告应当包括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情况、对被检查人评价,以及处理意见和建议等内容。检查档案要及时归档并妥善保管。

对需要经过检验检测的,应将检验检测结果书面告知被检查对象。被检查对象未在异议期内提出异议的,在异议期届满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查报告。被检查对象在异议期内提出异议的,应进行复检,在收到复检结果并将复检结果书面送达被检查对象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查报告。

第十四条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做出是否予以行政处罚、移送其他行政机关、移送司法机关等决定,并依法进行公示。

第十五条将检查结果纳入监管对象的信用记录,录入河南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监管警示系统,实现河南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信用河南”的查询和共享功能,实行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

第十六条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遵守工作纪律,依法行政、廉洁执法。

第十七条农业农村部门不依照本《实施细则》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第十八条本细则自发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