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对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管理,构建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治理长效监管机制,规范文化艺术类培训行为,根据国家、省、市“双减”相关文件精神,我县实行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动态管理,全县第一批、二批20家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已取得线下培训办学资质,现将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向社会予以公布(见附件)。
文旅局再次提醒各位家长,树立正确的校外培训理念,在选择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时要注意做到四个“务必”:
(一)务必选择合规机构。家长要树立科学的教育观、成才观,确需选择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请在我县公布的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所列机构中进行选择,报名参加培训前请务必查看并核对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中有资质的机构及相应办学信息,不要选择无证无照非法培训机构。
(二)务必签订培训合同。为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参加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时,请一定与培训机构签订规范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务必审慎缴纳费用。自觉使用“校外培训家长端APP”缴纳培训费用;自觉遵守“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分期、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不得超过5000元”的规定;自觉抵制“预付费享优惠”等促销诱惑,避免盲目冲动落入消费陷阱。
(四)务必抵制违规行为。“白名单”之外的均为未经相关文旅局审核同意、无办学资质的违法违规培训机构,属于各级校外监管部门重点查处和打击的对象;且其办学条件达不到相应标准,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和风险,一旦发生“卷钱跑路”、“退费难”及安全事故,您的维权将无从保障。请家长朋友们一定要高度重视,坚持安全第一,爱护好孩子,做到远离无证违法违规培训机构,避免您的合法权益受损。
我县已经开通了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督举报电话4595830、4525206,如发现有违法违规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行为,欢迎广大家长向属地监管部门和文旅局进行举报。
附件:获嘉县第一批、二批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