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服药:需要通过舌下含服的药物,服用后30分钟内不宜饮水,以免影响毛细血管对药物的吸收。
止咳药:服用止咳药后10分钟内不宜饮水。
胃肠病药:服用胃肠病药后1小时内尽量少饮水。
含漱剂:为保证药品在口腔内维持一定的浓度,用药后不宜立即饮水。
一般情况下,建议用温水送服药物,但维生素、助消化药,以及一些含活性菌类的药物,应用水温低于40摄氏度的凉白开送服。
文字来源:健康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