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局
获嘉县减灾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
来源: 发布时间: 2023-01-27

获嘉县减灾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

 

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十四五”承上启下关键之年。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总体目标和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防灾减灾救灾决策部署,统筹发展和安全,补齐短板弱项,构建统筹高效、职责明确、防治结合、社会参与、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相协调的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全面提高防灾减灾救灾现代化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年因灾直接经济损失占全GDP比例在1%以内,不发生因灾死亡人口,不发生主要防洪河道决堤、城区大面积受淹事件以及重特大自然灾害防治救治责任事件。

一、强化综合协调能力

(一)树牢综合减灾理念。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就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提出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路新战略,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加强干部培训,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尊重生命、情系民生的执政理念,践行“两个坚持,三个转变”工作要求。乡镇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减灾委职能作用,组织召开全体会议、联络员会议和专题会议,协调指导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开展工作,形成综合统筹、齐抓共管、协同高效的工作格局。建立减灾委与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气象灾害防御、地质灾害防治等专项指挥部之间工作协同机制,完善工作规程,衔接好“防”和“救”的责任链条,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凝聚力量、提供保障。(减灾委办公室会同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狠抓责任落实。进一步完善防灾减灾救灾考核办法,细化考核细则,组织开展对各乡镇、减灾委成员单位年度考核,考核结果报送委、政府,抄送委组织部、政法委、文明办,并通报全表彰一批防灾减灾救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减灾委办公室会同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综合防灾能力

(四)深化普查成果应用。充分利用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科学划定灾害设防标准,探索建立自然灾害红线约束机制,引导人口、设施、产业向更安全区域集中。推动普查数据动态更新、共建共享,发挥风险普查的放大效应。(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普查任务分工负责)

(五)加强灾害监测预警。加强与气象、水利、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的工作协同,补齐城市内涝、农田渍涝、低温雨雪冰冻等灾害预警短板,提升综合风险会商研判水平。分析研判各灾种叠加和灾害链风险变化,及时向影响地区发布预警信息。健全预警信息快速发布渠道,确保第一时间传达到一线岗位和受威胁人群。(自然资源、水利、农业农村、应急住建局、气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推进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程建设。持续推动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程建设。继续发挥各级减灾委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作用,把落实《河南省“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和本质安全能力建设规划》《河南郑州等地特大暴雨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应急能力提升专项规划》和自然资源、水利、气象等专项规划部署的事关自然灾害防治的重大任务和项目作为重中之重,不断细化任务、明确责任,科学高效地推动自然灾害防治工程建设。组织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综合督查检查,推动自然灾害防治责任落实。发改委、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水利城管局、应急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实施灾害风险管控。按照住房城乡建设、交通、水旱、地质、地震、气象、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风险调查成果数据,分级分类组织开展城市大型桥梁、涵洞、地下管廊、危化品聚集区等重点行业领域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编制风险区划和防治区划,查找短板,精准治理。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要环节进行全面排查,对防汛抗旱、地震监测、地质灾害防治等进行专项排查,及时发现隐患,实施综合治理。(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城管局、交运、水利、应急、气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综合减灾能力

(八)持续开展示范创建。指导各乡镇开展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和河南省综合减灾(安全)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力争年内创建1个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贯彻实施《综合减灾示范县创建办法》,力争年内创建国家综合减灾示范县。(县人社、住建、交运、应急、市场监管局、气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强化科普宣传教育。结合“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10·13”国际减灾日、森林防火宣传月等重要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应急救护技能培训和逃生避险演练,提升防灾减灾救灾宣传效果。利用乡村大喇叭和基层应急广播系统,完善应急信息发布渠道,普及防灾减灾救灾知识。在商业综合体文化馆等场所增加防灾减灾救灾科普场地和内容。减灾委办公室会同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发挥社会力量作用。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巨灾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加强对巨灾保险试点工作的总结分析,定期评估成效和存在问题,及时改进方式方法,充分发挥保险机制在防灾减灾救灾中的作用,健全灾害救助体系,提高受灾地区和群众抵御灾害能力。组织社会应急救援队伍培训工作,规范训练内容、组训方式、考核标准,完善管理和保障机制,开展系列应急演练、宣传活动。(县民政局、财政局、住建局、应急局、金融办、县红十字会等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 强化综合抗灾能力

(十一)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建立健全覆盖全灾种、全行业、全过程的应急预案体系,加强总体预案、专项预案、部门预案和基层单位预案评估修订,分行业领域编制应急指挥工作手册和应急行动预案。完善应急演练制度,根据灾害事故风险设定应急情景,加强桌面推演和专项集训,组织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专业实训,推动专业救援实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适时组织开展跨区域、跨领域综合应急演练,检验应急预案实战能力。强化预警与应急响应协同衔接,探索利用人防部门已建成的机动指挥平台、防空警报器,配合做好灾害指挥通信保障。鼓励委托第三方开展演练评估。、住建、交运、水利、卫健委、应急、消防救援队、气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建强应急救援队伍。按照“资源整合、共建共用、 区位互补、行动快速、救援高效”的原则,不断完善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为主力、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协同、军队应急救援力量为突击,基层组织和单位应急救援队伍、社会应急救援力量为辅助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立足实际,将应有财政保障的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按照河南省应急救援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支持救援基地和骨干队伍建设,推进救援队伍健康发展。(财政、应急武装部、武警队、消防救援队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夯实基层救援力量。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意见》,做到县级应急队伍强化”(强化应急指挥队伍、强化应急救援队伍、强化应急技术调查队伍强化应急综合执法队伍);乡镇建立应急委员会和一办、一队、一库、一平台“1+4”应急体系;村建立安全劝导站和安全劝导员、灾害信息员、民兵应急救援队的“1+3”应急体系。年底前,基层执法装备按需配备率达到100%,乡镇应急管理机构建设达到“六有”标准(有班子、有机制、有队伍、有装备物资、有预案演练、有宣传教育培训)。(县民政、财政、住建、交运、水利、应急、乡村振兴局、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综合救灾能力

(十四)加强灾情管理。严格落实国家《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配齐各级灾害信息员,灾害信息员同时兼顾灾情信息报送、灾害隐患排查、灾害监测预警和险情信息报送等任务。开展各级灾害风险隐患信息报送分级业务培训,积极推广成功案例、经验做法。减灾委其他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行业要求开展本行业的灾情信息、灾害调查和风险隐患信息报送,应急管理部门组织各成员单位加强定期会商、信息互通共享。(县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应急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精准救灾救助。密切关注雨情、水情、旱情发展变化,加强与气象、水利、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会商研判,依据灾情发展态势,适时启动灾害预警响应和救灾救助应急响应,及时申请上级资金,安排下拨级救灾资金,视灾申请上级救灾物资或紧急调拨级救灾物资,指导帮助受灾地区做好受灾群众生活紧急救助、因灾倒损民房恢复重建和冬春生活救助等工作,切实保障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民政、财政、交运、应急、粮食和储备中心农业农村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保障物资储备。按照《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意见》中的物资仓库配置清单,因地制宜建设基层应急物资储备库(站、点),并配齐应急救援物资。结合我灾后重建规划实施,储备必要的防汛抗旱、地震地质灾害物资装备。建立实物储备、协议储备、虚拟储备和产能储备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储备体系。发改委、公安财政、交运、应急、粮食和储备中心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