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中央、省、市、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结余167.995451万元,根据项目资金安排及实施情况,需将资金进行调整,具体安排如下:
1. 对豫财农综〔2021〕32号文的16.80175万元进行调整。
2. 对豫财农综〔2021〕42号文的89.08042万元进行调整。
3. 对新财预〔2022〕33号文的25.982032万元进行调整。
4. 对2022年县级配套36.131249万元资金进行调整。
具体调整情况见附表
附表:2022年获嘉县中央、省级、市级、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调整情况表.xlsx
责任单位:获嘉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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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嘉县财政局
2022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