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中央、省、市、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结余8.887371万元,根据项目资金安排及实施情况,需将资金进行调整,具体安排如下:
1. 对豫财农综〔2021〕34号文的0.42738万元进行调整。
2. 对豫财农综〔2022〕7号文的0.70447万元进行调整。
3. 对新财预〔2022〕82号文的0.1万元进行调整。
4. 对新财预〔2022〕154号文的0.00972万元进行调整。
5. 对2022年县级配套7.645801万元资金进行调整。
具体调整情况见附表
附表:2022年获嘉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调整情况表.xlsx
责任单位:获嘉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电话:0373-4593166,12317
电子邮箱(或通讯地址):hjxfpb@126.com
获嘉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