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8日,下达2023年度第二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243万元(豫财农综〔2023〕22号)。根据《新乡市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将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1.第二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243万元。
二、分配原则
按照中央、省、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项目准备情况和种植、养殖季节等因素,按照以下原则分配资金:
1.根据获嘉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的研究决定;
2.结合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的实际情况进行分配。
三、资金分配调整情况
具体分配情况详见附表。
附表:获嘉县2023年度第二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分配表.xlsx
责任单位: 获嘉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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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嘉县财政局
202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