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30万元,属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项目资金,列入管理。根据《新乡市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将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省级财政专项资金30万元。
二、资金分配情况:根据《新乡市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实施细则》《新巩领〔2021〕2号》相关规定,经中共获嘉县委统战部部长办公会研究,结合项目准备情况,资金分配如下:
获嘉县2024年度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分配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内容 | 投资规模 | 责任单位 |
1 | 2024年获嘉县亢村镇亢南村海河街道路及排水建设项目 | 获嘉县亢村镇亢南村 | 亢南村建设道路3636.15平米
| 30万元 | 获嘉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获嘉县亢村镇人民政府 |
责任单位: 获嘉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监督电话:0373-4582752
获嘉县亢村镇人民政府 监督电话:0373-4790151
电子邮箱:hjxwtzb@163.com
获嘉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