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县级配套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要求,下达我县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118万元、县级配套资金1415万元,现将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1.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118万元;
2.县级配套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415万元。
二、分配原则
按照中央、省、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方法的要求,结合项目准备情况和种植、养殖季节等因素,按照以下原则分配资金:
1.根据获嘉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的研究决定;
2.结合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的实际情况进行分配。
三、资金分配情况
具体分配情况详见附表。
附表:获嘉县2024年中央、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表.xlsx
监督电话:0373-4593166,1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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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嘉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