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我县2024年中央、省级、市级、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计划安排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金下达及安排情况
1.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468万元,依据豫财农综〔2023〕36号;
2.下达2024年市级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830万元,依据新财预〔2024〕31号;
3.下达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526万元,依据豫财农综〔2024〕4号;
4.县级配套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05万元。
二、第一批省级共安排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68万元,已对接项目4个(注:按项目入库类型分类)为:
产业发展项目4个468万元。
三、第一批市级共安排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30万元,已对接项目1个(注:按项目入库类型分类)为:
产业发展项目1个830万元。
四、中央和省级共安排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26万元,已对接项目2个(注:按项目入库类型分类),为:
产业发展项目2个526万元。
五、县级共安排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05万元,已对接项目1个(注:按项目入库类型分类)为:
产业发展项目1个505万元。
附表:获嘉县2024年中央、省级、市级、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计划安排情况统计表.xlsx
责任单位:获嘉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电话:0373-4593166,12317
电子邮箱(或通迅地址):hjxfpb@126.com
获嘉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