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方便参保群众,缩短意外伤害报销时限,县医保局根据市医保中心日前印发的《关于新乡市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住院备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及时组织县域内各定点医疗机构召开培训会,将规范落实《通知》要求作为“优化营商环境”及“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具体实践。
简化经办流程。我县参保人员因意外伤害住院治疗的,参保患者或其代理人只需如实填写意外伤害备案表及承诺书,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经医疗机构审核,合规者即可享受意外伤害的出院即报,报销周期较之前大幅度缩短。此举为合规的参保患者开辟了一条便捷通道,极大方便了群众办事。
加强调查核实。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承担起主体责任,首诊医生规范病历书写,第一时间进行情况核实,完善调查表,与承诺书一同留存备案。医保中心采取多种手段多角度对意外伤害病案进行复查,遇到数额较大或疑似违规病历的,采取复查方式,再次进行调查核实,切实防范化解风险。
多方位服务监督。县医保中心同商业经办机构人寿保险公司不定期对意外伤害病案进行联合调查,并对其业务行为进行培训,建立监督机制,落实管办分离,对审核不严、违规操作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严格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