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患上白血病以来,家里就阴云密布......得亏我参加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又是低保户,每次住院都能报销不少,极大的减轻了家里的经济负担。老早就听说2022年像我们这样的困难群体医疗保障政策会调整,很担心住院报销会减少,后来发现住院报销费用一点儿也没有减少,也彻底地消除了我们的顾虑......”家住位庄乡南阳屯村的韩某某将自己2022年在省级医院的一次住院医保报销情况告诉笔者。
得知韩某某的情况后,获嘉县市民中心医保窗口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为她宣讲“六重保障”向“三重保障”政策的调整,即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2022年3月,韩某某在省级医院住院花去医疗费2.74万元,根据“三重保障”政策报销,最终,韩某某通过“一站式”报销系统结算后,个人承担仅0.86万元。
据了解,2022年以来,省市医保部门通过巩固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城乡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形成综合保障链条,梯次减轻参保居民特别是城乡困难群众医疗费用负担。
在公平普惠提高基本医保待遇方面,2022年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36万人。门诊35种慢性病和门诊特定166种药品待遇报销不设起付标准,实行定点治疗、按月限额封顶管理,参保人员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80%。
在提高大病保险倾斜力度方面,从医保基金中按每人每年一定的额度(由省里确定)上划省局,建立大病保险基金,实行省级统筹。大病保险对特困人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实施“一降一提高”倾斜政策,即起付线由1.1万元降至0.55万元;合规自付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较一般参保人员提高5个百分点,即:0.55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部分报销65%;10万元以上部分报销75%,取消大病保险年度内报销封顶线。
在增强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功能方面,我县已实现医疗救助市级统筹,不断提高医疗救助基金使用效率。门诊救助病种涉及9类,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支付后的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给予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按50%的比例救助,给予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因病致贫重病患者按30%的比例救助。住院救助方面,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住院救助不设起付标准。对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费用,经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支付后的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特困人员按90%的比例救助,给予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按70%的比例救助,给予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因病致贫重病患者按65%的比例救助。住院救助和门诊救助共用年度最高救助限额,实行封顶管理。
2022年度,我县对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实行分类资助参保政策,并且一个不漏、一分不少的落实到位。今后,我县将进一步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强化三重保障功能,促进各类医疗保障互补衔接,健全重特大疾病医保和救助制度,增强参保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